达州市达川区万家镇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万家镇
发布日期: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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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委发〔2015〕30号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坚持做到“六个精准”,确保按时完成减贫任务,按照国家扶贫办、省、市、区扶贫移民局及区委、区政府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求,根据达川扶贫开发(2015)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扶贫开发工作贫困户精准复核工作的实际,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精准识别贫困户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镇级联系部门要加强对联系村(社区)开展此次复核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并积极参与、帮助村(社区)抓好此项工作。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要全程参与,并与村支两委共同把好此项工作的政策关、质量关、进度关,确保贫困户评选精准,干部群众口服心服。我镇成立以书记黄卡克、镇长刘先林为组长,唐方斌、肖华旭、何卓培、梁小清、李刚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工作领导小组。村支部、村委会是开展此次复核工作的实施主体。镇机关驻村干部是村上开展此次复核工作的第一责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

二、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具体工作安排

(一)贫困户复核范围

在2014年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对象;以前未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但目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和条件的对象。

(二)贫困户复核标准

1.以201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2.贫困户复核以户为单元,整户识别。

3.贫困户复核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四看”(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家中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是否有读书郎)等方式,查看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及收入状况,将真正的贫困户从群众中识别出来。

一看房。从住房面积、房屋结构、建房时间以及交通、用电、饮水、环境方面入手,估算其贫困程度。二看粮。从承包土地结构、种植结构、人均占有粮食、养殖情况等方面入手,看农户土地情况和生产条件,估算农业收入和支出。三看劳动力强不强。从劳动力结构、劳动力素质、健康状况、务工情况等方面入手,看农户的劳动力状况和有无病残人口,估算务工收入和医疗支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从就读情况、教育支出、教育负债、教育回报等方面入手,看农户教育程度和在校生现状等,估算其发展潜力和教育支出。

对举家外出的农户,各村组干部和驻村工作组要及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其回村参与此次精准识别工作。确实无法返乡而又需申请贫困户的农户,要将家庭收入证明情况加盖务工单位(公司)公章以及其他相关资料邮寄或传真给本村委会。村委会、村民小组和驻村工作组通知举家外出农户回家参与此次精准识别工作的情况,应作好相关记录,在场人员应签字确认以备查。

(三)贫困户复核条件

家庭成员中有以下情况不能纳入贫困户范围:一是购买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在城镇自建住房的;二是购买汽车的;三是经营公司的、在县城或乡镇营业的个体工商户;四是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组干部及其父母、子女;五是虽与子女分户,但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六是其他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

(四)贫困户复核规模

贫困户复核实行规模控制。以村为单位,2014年下达的贫困人口数为该村本次贫困人口复核规模。各村的贫困人口复核规模原则上不能突破(户数可微调),确需突破的,各村(社区)应在11月4日前书面报镇政府同意。各村的贫困人口原则不变(户数可微调)。村不能将各村贫困人口(贫困户)规模分解到各村民小组。各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总人数不能突破,与建档立卡系统保持一致,待国家、省明确贫困户易地搬迁条件后再集中调整。

(五)贫困户复核流程

1.农户申请

农户本人持户口本自愿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上户主姓名后,同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和由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交村(社区)委员会。无申请能力的,村支两委可代为申请。

2.开展入户调查

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组(含非贫困村驻村工作组,下同)成员要与村支两委组成调查组,对申请的农户逐户进行入户调查,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3.民主评议

(1)在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本村贫困户复核规模,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和镇政府机关干部提出贫困户提名名单。贫困户提名名单按照贫困程度排序(最贫困的排最前面,后依次排列,下同)。

(2)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组等提出的提名名单进行民主评议。经投票表决产生初选名单。

(3)民主评议由村支部或村委会主持,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组参与并加强民主评议的指导与监督。民主评议会议对贫困户提名名单上的农户是否同意将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投票表决、对是否同意本村贫困户提名名单上农户的贫困程度排序情况进行投票表决。民主评议必须有详细的评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4)村委会对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4.审定公告

村委会和驻村工作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初选名单按贫困程度排序报镇政府。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组织力量进行严格审查,集体研究全镇贫困户拟定名单,并将贫困户拟定名单在镇政府、相关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镇政府根据公示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贫困户正式名单。将正式名单在镇政府、相关行政村进行公告,同时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5.结对帮扶

贫困户评定后,镇机关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要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扶持”的原则,迅速按照新评定的贫困户确定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包括纳入2014年已脱贫和2015年预脱贫对象),提出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我们建档立卡的所有贫困户,包括2014年已经脱贫的那部分,我们的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都要从2015年落实到2020年,脱贫不脱钩,所有贫困户都要进行全面帮扶。

6.制定计划

镇机关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要根据区上重新调整的驻村帮扶人员和重新评定的贫困户(包括纳入2014年已脱贫和2015年预脱贫对象),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因户施策制定新的帮扶计划。

7.填写表册

镇机关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包括纳入2014年已脱贫和2015年预脱贫对象)填写《贫困户登记表》、《扶贫手册》、《精准扶贫帮扶联系卡》。

8.数据录入与更新

镇扶贫工作人员和信息人员、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根据《贫困户登记表》,将贫困户(包括纳入2014年已脱贫和2015年预脱贫对象)情况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复核工作结束后,各村根据复核的情况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结果统计表。

(六)对贫困户按照“六个一批”进行分类

镇机关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要按照区委“六个一批”的要求,对所有贫困户进行分类统计。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及调查摸底及残疾人贫困户预报阶段(10月29日至11月1日)。由各村宣传贫困户申请条件,初步提名贫困户名单;及时上报残疾人贫困户预报表。

2.农户申请阶段(11月2日至11月3日)。贫困农户根据复核标准和条件自愿申请。

3.入户调查登记阶段(11月4日至11月5日)。各村根据农户申请情况组织力量进行入户调查。

4.民主评议阶段(11月5日)。由各村对农户申请及调查情况开展民主评议。

5.村级公示、上报及镇政府督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12日)。各村按照核定人口规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间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复核情况进行督查。

6.镇政府集体研究拟定贫困户名单及其公示阶段(11月13日至11月19日)。

7.上报贫困户复核名单至区政府备案(11月20日)。

8.数据录入阶段(11月21日至25日)。

9.“六个一批”分类统计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0日),由各村分类统计后,上报至政府办公室。

10.资料收集整理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将所有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

四、贫困户复核工作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各村(社区)要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广播、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贫困户复核的标准、程序和要求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尽可能让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到本次复核工作中来,使复核出来的贫困户能够等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

二是2014年已被评为贫困户,通过本次复核,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维持过去的识别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退。

三是各村(社区)在开展本次复核贫困户工作中,要注意解决外出人员知晓、参与贫困户复核工作和申请贫困户等问题;要重点注意将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低保户、重度残疾家庭、一户多残家庭、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等纳入贫困户。低保户、重度残疾家庭、一户多残家庭、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等所有纳入贫困户的都必须按照贫困户复核流程进行申报和审定

四是要教育和引导子女尽赡养父母之法定义务和法定责任。父母与子女分户,子女均无赡养能力,且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可纳入贫困户评选范围,否则,不能纳入贫困户评选范围。

五要防止出现为争当贫困户故意分户、违规分户等,如出现此类情况,不得纳入评选贫困户范围。

六申请贫困户,申请人与国家公职人员、私营企业主、扶贫工作经办人员及村组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并在填报有关资料和进行公示时,在备注栏内分类标明;在进行民主评议时,应如实说明。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作为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确定的贫困户要做到真实、准确,并对此负责,且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五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时限。各村社区要按照时间安排的节点,做好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三是强化资料管理。镇村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相关扶贫资料分类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特别是各种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也尤为重要。村支书、村主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等要在上报、公示、存档的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备查,以示负责。

四是强化工作督查。镇政府将根据时间任务节点,适时组织力量对此次贫困户复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督查结果作为今年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是强化工作纪律。各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把握好政策、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分开、公平、公正、公认,严禁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充分考虑工作开展中可能遇见的矛盾和问题,提前思考对策进行化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特别要做好通过本次不符合贫困启用对象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防止其群访、集访,对此次复核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导致贫困户识别不准、问题突出、矛盾较大的村社区,对其今年的扶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严格责任追究。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万家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万家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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