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赵家镇
发布日期: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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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府发〔2016〕84号

各村(居)民委会、镇级单位及有关部门:

为按期完成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深刻领会农业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5〕54号)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督查工作的通知》(达川区农普办〔2016〕1号、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基本要求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查清我镇农业、农村、农民的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开展农业普查,对于科学制定落实“三农”政策、促进我镇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象包括我镇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

1、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2、规模农业经营户

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4、村(居)民委员会;

5、镇人民政府。

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普查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二、精心组织实施

第三次农业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

1、成立组织。我镇成立以镇长程章任组长,分管统计的人大主席张洋、分管农业副镇长杨凤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镇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公室,由陈兴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农业普查的日常事务。各村(居)要成立以村(居)主任为组长、村副主任为普查员,组干部和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村(居)工作小组,村组要选派熟悉情况、群众信任度高、有一定的文化程度的村民代表,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保农业普查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做。

2、制订方案。各村(居)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方案和计划“两员”的选定,于5月1日前报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实施。

3、宣传动员。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村级公示栏等方式广泛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目的、意义,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4月22日召开镇、村干部动员会,进行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奠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基础。

4、培训人员。为提高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10月12日我镇将对镇、村(居)两级干部进行统一培训,村(居)组在镇指导员、普查员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普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保障

1、做好经费保障。我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除按区拨付资金及时拨付到村(居)外,另镇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农业普查工作,镇财政要建立健全本次农业普查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各项财务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的原则,合理筹集安排好调查经费,确保两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落实到位。

2、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3、加强督促检查。镇人民政府将与各村(居)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奖惩斗硬,镇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排位对比,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

附件:赵家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赵家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程章(镇长)

副组长:张洋(人大主席)

杨凤(副镇长)

成员:汪时维(办主任)

柏文(财政所所长)

李忠金(民政办主任)

万永平(广播站站长)

柏子见(农技站站长)

黄平川(片区水管站站长)

郭远川(片区林业站站长)

唐洪斌(片区畜牧站站长)

王宁(国土所所长)

张玲(司法所所长)

陈兴莉(统计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办公室主任由陈兴莉兼任。办公室成员:

主任:陈兴莉

副主任:蒲以明

成员:田明智

柏红玲

龚厚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统计办,由陈兴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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