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府发〔2016〕84号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
由于近期天气炎热,高温极端天气增加,加之秋收在即,农事用火频繁,给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较大压力,根据达川林发〔2016〕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就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做如下安排部署:
一、充分认清形势、明确工作职责
各有林村(社区)应对当前高温天气高度重视和警惕,明确防火区域,把责任进一步落实到各个社和农户,对林区坟主和林区特殊人员的监护人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责任。
二、加强隐患排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各有林村(社区)要及时对所辖林区进行森林防火的隐患排查,包括林区新增坟、林区电力设施、林区农田用火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由于近期高温天气持续,火险等级较高,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林区上坟祭祖、林区水稻收割烧枯草、秸秆),对违规野外用火发生的森林火灾的相关肇事者和责任人按《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各村(社区)要利用会议等形式加强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提高辖区干群森林防火的防范意识。
四、强化森林防火管理责任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头深入林区一线、周密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区域内森林防火安全。各村(社区)全面负责并协调督促各组组长、专职巡山护林员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党委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考核力度,按照党委政府考核文件严格执行,实行倒扣分制,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安全隐患突出、防控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将严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村进行重罚,责任村(社区)两委负责人视情扣罚100-500元。
五、坚持值守、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各有林村(社区)相关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要加强对专职护林员的管理,在重要时段、重点地段要加强巡护力度,对发现违规用火要及时制止,发现火情立即上报并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控制,确保我乡森林资源安全。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