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双庙镇
发布日期:2015-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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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府发〔2015〕36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坚持做到“六个精准”,确保按时完成减贫任务,按照国家扶贫办、省、市扶贫移民局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镇开展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精准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户复核范围

在2014年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对象;以前未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但目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和条件的对象。

二、贫困户复核标准

1.以2013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

2.贫困户复核以户为单元,整户识别。

3.贫困户复核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查看农户实际生活状况及收入状况,将真正的贫困户从群众中识别出来。

三、贫困户复核条件

下列情况不能纳入贫困户范围:一是购买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在城镇自建住房的;二是购买汽车的;三是经营公司的、在县城或乡镇营业的个体工商户;四是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组干部及其父母、子女;五是虽与子女分户,但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六是其他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

四、贫困户复核规模

贫困户复核实行规模控制。以村为单位,2014年下达的贫困人口数为该村本次贫困户复核贫困人口规模。各村的贫困户复核规模原则上不能突破。确需突破的,各村应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各村易地扶贫搬迁总人数不突破,与建档立卡系统保持一致,待国家、省明确贫困户易地搬迁条件后再集中调整。

五、贫困户复核流程

(一)农户申请

农户本人持户口本自愿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上户主姓名后,同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交村民委员会。无申请能力的,村支两委可代为申请。

(二)开展入户调查

镇机关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含非贫困村驻村工作组,下同)成员要与村支两委组成调查组,对申请的农户逐户进行入户调查,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三)民主评议

1.在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本村贫困户复核规模,村支两委、驻村工作组和镇机关驻村干部提出贫困户提名名单。贫困户提名名单按照贫困程度排序(最贫困的排最前面,后依次排列,下同)。

2.各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组等提出的提名名单进行民主评议。经投票表决产生初选名单。

3.民主评议由村支部或村委会主持,镇机关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参与并加强民主评议的指导与监督。民主评议会议对贫困户提名名单上的农户是否同意将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投票表决、对是否同意本村贫困户提名名单上农户的贫困程度排序情况进行投票表决。民主评议必须有详细的评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4.村委会对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四)审定公告

村委会和驻村工作组将经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初选名单按贫困程度排序报镇政府。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组织力量进行严格审查,集体研究全镇贫困户拟定名单,并将贫困户拟定名单在镇、相关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镇政府根据公示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贫困户正式名单。将正式名单在乡镇、相关行政村进行公告,同时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五)结对帮扶

贫困户评定后,镇机关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要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扶持”的原则,迅速确定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提出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

(六)制定计划

镇机关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要根据区上重新调整的驻村帮扶人员和重新评定的贫困户,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因户施策制定新的帮扶计划。

(七)填写表册

镇机关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贫困户登记表》、《扶贫手册》、《精准扶贫帮扶联系卡》。

(八)数据录入与更新

镇扶贫工作人员和信息人员、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根据《贫困户登记表》,将贫困户情况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六、对贫困户按照“六个一批”进行分类

镇机关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要按照区委“六个一批”的要求对所有贫困户进行分类。

七、贫困户复核工作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各村要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广播、标语、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贫困户复核的标准、程序和要求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尽可能让更多的干部群众参与到本次复核工作中来,使复核出来的贫困户能够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

(二)2014年已被评为贫困户,通过本次复核,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维持过去的识别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清退。

(三)各村在开展本次复核贫困户工作中,要注意解决外出人员知晓、参与贫困户复核工作和申请贫困户等问题;要注意将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低保户、重度残疾家庭、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等纳入贫困户。低保户、重度残疾家庭、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等所有需纳入贫困户的皆必须按照贫困户复核流程进行申报和审批。

(四)要教育和引导子女尽赡养父母之法定义务和法定责任。父母与子女分户,子女均无赡养能力,且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可纳入贫困户评选范围,否则,不能纳入贫困户评选范围。

(五)要防止出现为争当贫困户故意分户、违规分户等,如出现此情况,不得纳入评选贫困户范围。

(六)申请贫困户,申请人与国家公职人员、私营企业主、扶贫工作经办人员及村组干部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并在填报有关资料和进行公示时,在备注栏内分类标明;在进行民主评议时,应如实说明。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准识别贫困户是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为进一步做好贫困户精准识别复核工作,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要全程参与,并与村支两委共同把好此项工作的政策关、质量关、进度关,确保贫困户评选精准,干部群众口服心服。镇机关驻村干部是开展此次复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审定贫困户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强化工作时限。一是各村要在11月15日前完成贫困户确定和上报镇政府备案工作;11月25日前完成各项录入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六个一批”分类统计工作,同时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资料的填写、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各村要在10月25日前向镇残联上报残疾人贫困户预报表。

(三)强化资料管理。乡、村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对相关扶贫资料分类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随时备查。村支书、村主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组长等要在上报、公示、存档的相关资料上签字确认备查,以示负责。

(四)强化工作督查。镇政府针对各阶段工作进展将组织力量对各村此次贫困户复核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并形成督查通报,督查结果作为今年扶贫开发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强化工作纪律。各村在此次工作开展中,要认真研究,精心制定好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卓有成效。要把握好政策、要求,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严禁优亲厚友、徇私舞弊。要充分考虑工作开展中可能遇见的矛盾和问题,提前思考对策进行化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特别要注意做好2014年脱贫对象和2015年预脱贫对象以及通过本次复核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对象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防止其群访、集访。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此次复核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导致贫困户识别不准、问题突出、矛盾较大的村,对其今年的扶贫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达州市扶贫开发责任追究问责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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