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府发〔2016〕61号
各村委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脱贫攻坚办发[2016]41号《关于开展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人户”调查核实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双庙镇实际,就开展核实调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查核实对象
此次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人户”调查核实对象为2015年底未脱贫户的“老人户”。
二、工作步骤
(一)各村接此通知后,按照镇脱贫办反馈的名单,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组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调查核实,对每户“子女未尽赡养父母义务的原因’’进行统计,做好第一手信息资料的登记和收集。
(二)请村汇总第一手资料后,填写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人户”情况统计表,并签字盖章后报镇扶贫办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核实工作,对子女未尽赡养父母义务的原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子女是贫困人口、子女不是贫困人口且有能力赡养和无能力赡养要进行总量和占比分析,同时对有能力赡养而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下一步如何处理提出意见建议),于9月25日前上报核实情况报告、《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人户”情况统计汇总表》和《2015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老人户”花名册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