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迎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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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府发〔2016〕88号

各村、镇级各单位:

我镇于2014年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已完成主体工作任务,计划于2016年11月上旬接受省级专项检查验收。为加快推进和完善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做好为迎检准备,确保省级专项检查验收一次性地通过,现就有关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关键性基础工作,是发展现代化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新农村三大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组织专门班子,强化责任落实,保障工作经费,扎实推进。

二、全面复查,核定权属。地块权属、四至边界和面积任何一项指标在验收时均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本着对农民、对历史、对全区农村改革大局高度负责的态度,要及时组织村、组和农民,配合作业单位对本村、组每块地块权属、四至边界、面积进行全面复查,确保地块权属正确、四至准确、面积精确。同时各村、组要组织指界小组成员反复核对,熟悉情况,确保省级验收时现场顺利有序。该项工作务必在2016年10月23日前完成。

三、完善资料,严格审核。要及时组织专人按照专业档案的要求搜集完善农户信息资料、镇、村、组工作过程档案资料,严格审核,确保资料真实、齐全、规范,并归档立卷。坚决杜绝农户签字造假等行为。该项工作务必在2016年10月25日前完成。

四、化解矛盾,确保稳定。要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和确权登记颁证全部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对一时不能调处的问题,要认真疏导并做好调处计划,绝不允许因矛盾纠纷影响省级检查验收工作正常进行。该项工作务必与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

各村要根据以上要求及时制定好迎检工作计划,并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若因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而影响省级验收工作的,将对村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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