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16〕91号
扶贫村:
根据2016年9月23日区上会议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景市镇脱贫攻坚联合工作组。
一、3个贫困村脱贫攻坚联合工作组
1.高板桥村脱贫攻坚联合工作组
组长:黎晓燕杨贵忠
副组长:柏中兵罗良平
成员:蒋德艳唐端正朱大明高务局(甘衡、魏心江、周建红、胡玉权)舒庆松(农技员)村支部书记、主任
高板桥村脱贫攻坚联合工作组下设四个小组:
第一组:柏中兵甘衡唐增荣(负责1、2社)
第二组:唐端正周建红蒋明华(负责3、4社)
第三组:朱大明魏心江唐方俊(负责5、6社)
第四组:蒋德艳胡玉权朱兴建(负责7社)
镇联系领导:唐永峰
2.牛家庙村脱贫攻坚联合工作组
组长:何六久秦春霞
副组长:唐增发瞿明德
成员:周芹刘玉凤罗松涛商务局(孟令军、王大开、郑霞岚、郑川兰)柏子生(农技员)村书记、主任
牛家庙村脱贫攻坚联合工作组下设四个小组:
第一组:唐增发孟令军何京龙(负责1、2社)
第二组:罗松涛王大开夏亮(负责3、4社)
第三组:周芹郑霞岚曹以均(负责5、6社)
第四组:刘玉凤郑川兰王国清(负责7社)
镇联系领导:唐永峰
3.寨子村脱贫攻坚联合工作组
组长:周光芳胡清刚
副组长:卢朝兵郑一斌
成员:唐永清唐金伟潘丽华旅游局(张宓、刘小林、黎小垭、郑一斌)黄泽茂(农技员)村书记、主任
寨子村脱贫攻坚联合工作组下设四个小组:
第一组:卢朝兵郑一斌唐远平(负责1、2社)
第二组:唐永清张宓唐方中(负责3、4社)
第三组:唐金伟黎晓垭唐开松(负责5、6社)
第四组:潘丽华刘小林周青松(负责7社)
镇联系领导:张伟
4.成立脱贫攻坚项目监管责任人:
柏中兵负责高板桥村所有脱贫攻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管,督促业主单位完善项目资料;
卢朝兵负责寨子村所有脱贫攻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管,督促业主单位完善项目资料;
唐增发负责牛家庙村所有脱贫攻坚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管,督促业主单位完善项目资料;
包片领导、驻村干部除完成贫困村脱贫工作任务外,并做好本片区本村的贫困户脱贫工作。
二、工作制度与纪律
(一)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凡脱贫攻坚中心突出工作期间,务必到岗到位,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全体干部务必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问题,如处理不好要及时上报党委、政府并形成处理意见;如不能及时处理,造成上访或不良后果,将启动问责程序。
(二)勤学业务、熟练指导。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务必深入到贫困户家中宣传、讲解、指导、帮扶贫困户的生产生活;要达到各级干部人人明白会议精神、明白工作要求、明白工作目标、明白工作业务。
(三)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务实、不静心、不落实责任的情况发生。
(四)严格考核、严格问责。实行层层问责,根据攻坚工作的现场情况,实事求是追究干部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指导责任。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因不到位、不深入、不负责、不按时间导致脱贫工作存在严重的不良影响、错误或被上级通报,将严格追究组长的管理责任、副组长的指导责任、成员的直接责任,由镇纪委严格问责或上报上级纪检监察严肃处理。采取点名批评、公开检讨、书面检讨等形式教育引导,严重的,党委政府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与奖惩挂钩,特别严重的直接上报纪委处理。
(五)后勤保障,坚决到位。脱贫攻坚中心任务下达后,镇财政所务必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在资金和物资上予以保障,不能延误;分管内务的领导在车辆、生活招待等方面,对照“七个一”工作制度和“镇村干部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与调度。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5日
送:区脱贫攻坚督导小组
抄送:区扶贫局、区工商局、区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