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调查核实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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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府发〔2016〕77号

各村:

根据达川脱贫攻坚【2016】12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动态情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现将我镇调查核实情况通知如下:

一、严政策、严条件

根据国家《“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要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指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各村一定要严格按照这些限定条件,结合“六有”大数据平台锁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一步认真核实,准确界定搬迁对象,不能将在原地拆除重建或稍微挪动一下位置建房,环境条件并没有得到改善的农户当作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已经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的农户,不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

按照已脱贫人口精准帮扶政策延续的规定,对2014年、2015年已脱贫并识别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贫困人口,在未享受过其他建房补助的前提下继续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不用取消。

对2016年10月10日前自然减少的人口应从搬迁对象中删除。对2015年8月31日后自然增长的人口暂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慎重、细致、认真在进行搬迁人员的增减,每个村在原锁定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总人数原则上不能突破(人数原则上只能持平或减少、不能增,户数可增减).个别特别情况需稍突破锁定总人数的,需提前向镇政府申请,经镇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请示同意后方能增减。

二、严核实、严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面广,关系到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镇脱贫攻坚任务的能否如期完成,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我镇成立专门的调查核实小组,并实行领导包片的形式深入到户,逐一进行摸排筛查,核实精准对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组长:张伟唐永峰

副组长:何六久周光芳黎晓燕

成员:杨军唐宏伟唐海江唐非杨继兰

杜恒天蒋德艳

下设领导分片核实工作组,办公室主任由何六久兼任,负责处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唐海江,唐宏伟、范莉。

1.组长:何六久(负责牛家庙村、寨子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具体工作由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及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成员:唐增发、卢朝兵

2.组长:周光芳(负责钟灵村、高庙村、长屋村、梨子垭村和团田坝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具体工作由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成员:谢朝霞、朱大明、谭霞、范莉、罗显川

3.组长:黎晓燕(负责一佛村、白阳坝村、高板桥村、文家场村、厂子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具体工作由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及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成员:唐永清、潘丽华、柏中兵、唐海江、杨继兰

4.组长:杨贵忠(负责皂角村、镜子河村、拱桥坝村、堕鼓石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具体工作由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成员:唐端正、杨长平、蒋德艳、杜恒天

5.组长:胡清刚(负责红岩洞村、茶园寺村、响水洞村、柳树湾村、洞山寺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村具体工作由驻村干部、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成员:唐金伟、罗松涛、周芹、徐小梅、刘玉凤

(二)注重实际,严格程序

1.调查摸底。各村驻村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及村社干部要入户调查,按标准认真进行核实。

一是对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经核实符合标准的予以保留。

二是对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经核实不符合标准的予以取消。

三是对搬迁意愿发生改变的贫困户,在认真宣传现阶段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基础上,征求该搬迁户的意见,由本人写出自愿放弃搬迁的书面承诺后予以取消。

四是对符合政策需要搬迁,本人又愿意搬迁,原来没纳入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初步核实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户。

2.群众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核实后保留、取消、新增的搬迁对象户进行评议,并填写评议情况汇总表存档,评议后的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拍照存档),无异议后再报镇人民政府。

3.镇审查并上报审批。镇召开党政办公会对各村报送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审查,审查同意后在政务公开栏公示3天后(拍照存档,该项工作由唐宏伟负责收集资料),无异议后,再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领导、纪委书记及唐宏伟签字后送区以工代赈办。

(三)注重时间,明确要求

1、各村于9月27日下午5:00前将所有资料(含公示照片的电子档)交镇扶贫办唐宏伟处。

2、9月28日唐宏伟交政府开党政办公会研究后,唐宏伟于10月10日前将所有资料交区以工代赈办。

3、对象务必精准,人员增减必须坚持政策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政策解释由唐宏伟、唐海江负责,各村及镇政府上报的所表格必须经驻村干部和包片领导严格把关审查后,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党委书记、镇长审签,予以上报区以工代赈办,各村上报后的所有数据一律不再更改。

三、严宣传,严纪律

一是加强监督。由镇纪委书记牵头对整个核实工作全程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用其它违纪违规的行为要严格问责。同时,要对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群众知情,镇举报电话:黎晓燕,举报电话:13778375534,设置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广泛宣传。各村要广泛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措施、广泛宣传本次调查核实的对象、程序、要求等,提高干部群众对调查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三是强化责任。各村驻村干部及第一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村要确定专人填写此次不合格,确保表格准确无误,严禁对表格进行修改。

四是严把政策。各村在核查搬迁对象时要坚持同标准、同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易地扶贫搬迁户必须是农村建卡贫困户,要选准对象,杜绝讲人情、杜绝优亲厚友。要坚持群众自愿,不能搞强迫命令。

五是确保稳定。易地扶贫搬迁核实工作量大面广,这情复杂,镇、村、社干部要有政治敏锐性,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不能因核实工作影响一方稳定。

六是加强联系。各村如有对表格内容,政策不清楚的请及时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唐宏伟:13981478607

唐海江:18781840123

附:表⒈达州市达川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核实后花名册

表⒉达州市达川区“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核实后取消名单

表⒊达州市达川区易地扶贫搬迁调查核实情况统计表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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