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成立景市镇脱贫攻坚督导巡查组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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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委发〔2016〕7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脱贫攻坚督导巡查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脱贫攻坚督导巡查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及分组

第一组:

组长:黎晓燕

成员:柏中兵范莉

督导范围:高板桥村负责该村所有项目的实施及扶贫工作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二组:

组长:胡清刚杨贵忠

成员:卢朝兵唐宏伟

督导范围:寨子村负责该村所有项目的实施及扶贫工作的具体业务工作。

第三组:

组长:何六久

成员:唐增发周芹杨继兰刘玉凤

督导范围:牛家庙村负责该村所有项目的实施及扶贫工作的具体业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央、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依据《脱贫攻坚责任书》、镇党委、政府每年制定的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和工作台帐,定期不定期对各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全面督导巡查。及时发现和反映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对策建议,督促各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督导巡查方式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走访、定向核实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

四、督导巡查内容

全镇脱贫攻坚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保证质量。要把督导巡查作为推进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来抓,细化工作安排、突出重点任务,高质量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二)上下联动,协同推进。要加强统筹衔接,充分发挥各村支部、村委会的作用,调动村干部积极性,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形成工作保障,督导巡查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三)专项督导,自主督导。根据镇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对阶段性脱贫工作进行督导巡查,也可根据本村脱贫攻坚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督导相关内容。

(四)形成报告,整改提高。督导组要负责撰写督导巡查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做法与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督导结论等内容,为全镇脱贫攻坚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相应决策依据。

(五)求真务实,改进作风。要深入一线,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从实际出发,把握共性与个性,在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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