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2016年4月份农村道路文明劝导的情况通报
来源:明月江街道
发布日期: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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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发〔2016〕28号

 

各村(社区):

根据上级文件和江府发[2015]34号文件精神要求,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交管办主任高玉明同志带领乡交管办工作人员于4月11日对各村(社区)4月份农村道路文明劝导情况进行检查。现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红岩、新学、太平、社区、两角、毕云上路劝导无记录。

(二)两角末加入乡交通管理群。

(三)各村上路劝导次数偏少。

现对上路劝导做得好的社区予以表扬,对两角未加入乡交通群予以批评。希望做得好的继续发扬,两角能及时加入乡交通群。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尽职履责:各村(社区)当场日必须上路进行文明劝导,并做好劝导记录。

(二)注意安全:上路劝导时一定要着装,带上劝导点标牌。

(三)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在人群集中区办好农村道路安全板报,把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到院到户到人。学校、幼儿圆要上好道路交通安全课。

(四)按时按要求上交乡交管办发放的各类表册,认真完善好各类资料。

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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