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关于做好2016年狂防工作的通知
来源:明月江街道
发布日期: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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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发〔2016〕26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乡2016年狂防工作,有效遏制犬只伤人事件上升势头,防制狂犬病疫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狂防办工作计划,结合我乡实际,现就2016年狂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总体目标

摸清全乡犬只存栏数,以社为单位乡犬密度进一步降低,无一户多犬现象,减少直至杜绝犬只伤人事件发生,全乡无狂犬病发生。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狂防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稳定,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乡政府成立以乡长张俊为组长,人大主席王学媚为副组长,驻村领导及驻村干部为成员的狂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开乐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开展此项工作。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加大宣传力度。狂犬病防治工作是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利用走村串户机会,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一是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法律法规,宣传狂犬病的危害性,传播性,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二是教育群众养犬必须接受免疫政策,积极推动犬只"管,免,灭"活动。三是通过正、反方面的典型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狂防工作认识。

(二)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各村(社区)在调查犬只时必须对养犬户姓名,住址,犬只数量,颜色等逐一详细登记,彻底清查犬只存栏数。

(三)扎实开展犬只免疫活动。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对要饲养的犬只必须进行强制免疫,不留空白和死角,采取"不免即灭,不拴即灭"的强制措施,确保免疫密度达100%以上。

(四)扎实开展灭犬活动。各村(社区)按照村(社区)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原则,集中人力,集中时间,认真开展灭犬活动。一是全面捕杀学校周围和学生上学沿途的犬只:二是全面捕杀流动犬只、野犬等;三是全面捕杀不按规定免疫后未拴养的犬只;四是全面捕杀违章饲养犬只。

(五)加强狂犬病预防和疫情处理力度。乡卫生院要不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对村医务人员日常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犬伤伤口正确处理和人用狂犬疫苗正确使用的能力切实控制狂犬病的发生,一旦发现狂犬病疫情应及时上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同时要搞好接种登记,保证资料完整。

(六)相关要求。各村(社区)于4月5日前完成犬只调查摸底登记,并按规定进行审批。4月份集中开展犬只整治行动,对违反规定喂养的犬只及流动犬、野犬等进行捕杀,10月底前总结狂防工作,并对相关资料建档归卷,11月对狂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严格考核

(一)党委政府将狂防工作纳入2016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二)凡因工作不落实,导致犬只伤人至大事件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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