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行以奖代补的通知
来源:大树镇
发布日期:2016-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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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委发〔2016〕62号

各村(社区)支部、村(居)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全镇经济发展,为达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经党政办公会2016年7月18日研究,决定从镇财政拿出一定资金对全镇非贫困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行以奖代补,其补助要求和标准如下:

1.凡非贫困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整体连片规划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含100亩),奖励1万元用于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工作开展。

2.以奖代补资金必须由非贫困村提出申请,由镇分管领导和驻村工作人员现场验收核实后,报主要领导审批方可拨付。

3.望各非贫困村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争全镇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新的突破。

4.各非贫困村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应重点倾向于全区提出的米城贡米和柚类产品及全镇目前发展的油牡丹、花椒等成熟产业。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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