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16〕96号
各村(社区)、镇级镇域各相关单位:
入秋以来,我镇林区条件随着气候环境的改善,适宜野生菌生长对环境因子的条件要求,当前正值野生菌速生盛产季。为了认真吸取近期在成都、宜宾、巴中、甘孜等地陆续发生多起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致人死亡事件的教训,有效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相关知识》等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食品安全工作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和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究”的规定要求,在镇政府领导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切实提高人们食品安全意识,有效防控野生菌食用中毒事故,增强食品安全群防群控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安全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唐 艺 镇长
副组长:谭 丹 副镇长
成 员:郭正权 大树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正坤 安监所长
唐贵波 麻柳食药监管所大树片区负责人
刘有胜 大树镇初级中学校长
周善平 大树镇中心小学校长
郑富陵 东照小学校长
李 林 场管办主任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杨正坤,成员:奉承辉刘刚张豫柳
三、时间步骤:从2016年9月28日—2016年11月30日止共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
各村(社区)、镇级镇域各相关职能单位要结合实际,召开会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二)检查监控阶段(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1月20日)
麻柳食药监管所、大树中心卫生院、学校、场管办、各村(社区)要立即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重点要加强对场镇农产品流通市场、餐馆、食堂、农村办宴聚餐点要加大日常检查频率和监管力度。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6年11月21日至30日)
镇食物中毒防控领导小组将对各相关职能单位、村(社区)食品安全防控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评,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四、具体实施内容和措施
(一)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野生菌食物中毒防控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利用各种会议、逢场天、民间聚会等时机,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车、手机短信等媒介,广泛宣传有毒野生菌的危害,及时、不断发布预警信息。要针对地域特点、民俗习惯、饮食特设,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措施,推动防控有毒野生菌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使不采集、不随意使用野生菌等自我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院要加强对各类市场的巡查,采取果断措施,切断益生菌中毒源,严禁食品经营单位采用野生菌作为食品原料或提供给他人食用;提醒经营者和广大群众不采摘、不适用、不购买、不销售野生菌;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要认真履职尽责,时刻加强监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敬老院要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对食堂及其工作人员加强监管。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村(社区)、食药、卫生、场管等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把握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趋势和规律,增强防控食品中毒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群众误食有毒野生菌时间的调查处置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造成的疑视食品中毒事件,要迅速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彻查食物中毒时间的原因,坚持一问题为导向,迅速组织开展针对性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掌握相关信息,做到快速反应、处置得力,救治科学,避免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五、畅通信息,确保应急处置实效
各村(社区)、镇级镇域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密切关注信息,随时掌握动态,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现野生菌食物中毒现象,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确保应急处置实效。若因报告不及时、处置不迅速、医疗救治不力等不作为导致食物中毒事件危害扩大,造成严重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