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促委〔2016〕1号
各社区、各部门:
为确保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的工作安排,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决定成立翠屏街道安全社区建设消防安全等促进项目工作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工作机构
(一)消防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廖清翠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桂承川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兰林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周伙灵区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向以文南外派出所所长
谭显成金华派出所所长
董飞仙鹤路派出所所长
袁开福南外林业站站长
柳成翠屏街道安监所负责人
王赞淞翠屏街道综治办负责人
王国方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社区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王赞淞
(二)道路交通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廖清翠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付胜涛区交通局纪检组长
陈雷交警直属二大队城区二中队队长
成员:柳成翠屏街道交管办负责人
张东翠屏街道交管办工作人员
刘李秋翠屏街道交管办工作人员
刘春雷翠屏街道交管办工作人员
杜棚翠屏街道城管办负责人
各社区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刘李秋
(三)公共场所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李明俊翠屏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副组长:黎仕华区教科局副局长
肖小月区住建局副局长
段俊区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王国斗翠屏街道综合办负责人
赵泳华翠屏街道文广站站长
柳成翠屏街道安监所负责人
杜棚翠屏街道城管办负责人
王中云翠屏街道规建办副主任
邓文霞南外国土所所长
向以文南外派出所所长
谭显成金华派出所所长
董飞仙鹤路派出所所长
王国方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社区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赵泳华
(四)校园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廖清翠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黎仕华区教科局副局长
桂承川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贺强区食药局工委主任
成员:张晓红区教育督导室第一责任区主任
郭德波达州中学校长
张琪达川中学校长
李勇达川逸夫小学校长
李志勇城南学校校长
曾飞金华学校校长
曾建明南坝小学校长
刘清华英学校校长
王国方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陈文翠屏食药所所长
朱佳区教育督导室第一责任区工作人员
各社区主任及相关责任人
工作联系人:朱佳
(五)工作场所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郝素芳翠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肖小月区住建局副局长
段俊区环保局副局长
贺强区食药局工委主任
成员:柳成翠屏安监所负责人
王中云翠屏规建办副主任
王国方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陈文翠屏食药所所长
段昌亮滨江工商所所长
各社区主任及相关责任人
工作联系人:王中云
(六)社会治安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李晓曲翠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桂承川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向以文南外派出所所长
谭显成金华派出所所长
董飞仙鹤路派出所所长
王江翠屏司法所负责人
王赞淞翠屏街道综治办负责人
各社区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王赞淞
(七)涉水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刘巧翠屏街道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副主任
副组长:闫春区水务局副局长
付胜涛区交通局纪检组长
黎仕华区教科局副局长
成员:柳成翠屏街道安监所负责人
黎仕勇南外水利站站长
郭德波达州中学校长
张琪达川中学校长
李勇达川逸夫小学校长
李志勇城南学校校长
曾飞金华学校校长
曾建明南坝小学校长
刘清华英学校校长
各社区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黎仕勇
(八)居家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刘巧翠屏街道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副
主任
副组长:刘双全区卫计局副局长
肖小月区住建局副局长
贺强区食药局工委主任
成员:柳成翠屏街道安监所负责人
高兴安翠屏街道民政办负责人
杨天波翠屏农技站站长
陈文翠屏食药所所长
杜棚翠屏街道爱卫办负责人
范中寿翠屏畜牧站负责人
王国方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各社区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高兴安
(九)食品药品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廖清翠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贺强区食药局工委主任
刘双全区卫计局副局长
成员:杜棚翠屏街道爱卫办责任人
陈文翠屏食药所所长
王国方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段昌亮滨江工商所所长
各社区主任及相关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杜棚
(十)防灾减灾安全促进项目工作组
组长:李晓曲翠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黄可山区国土局副局长
兰林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柳成翠屏街道安监所负责人
唐勇翠屏街道应急办负责人
高兴安翠屏街道民政办负责人
赵雪洋翠屏街道财政所所长
邓文霞南外国土所所长
各社区及相关负责人
工作联系人:唐勇
二、工作职责
(一)参加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会议。
(二)参与、制定本促进项目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三)对高风险环境、高危人群以及弱势群体开展安全促进项目
(四)定期召开会议(邀请辖区各类人士),及时、共同解决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五)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六)其他有助于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促进项目工作组组长要切实履职,对所牵头负责的项目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促,确保促进项目顺利推进。
(二)各单位在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按照职责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把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抓出成效。
达川区翠屏街道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