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渡市镇
发布日期: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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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发〔2016126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在我镇发生,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前,各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二、切实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和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凡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公安、安监、农交办、义务消防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排查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改,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同时,对国庆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它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报请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坚持按“一票否决”制度,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公安派出所、安监、农交办等部门要认真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加强路面监控,强化源头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要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尤其要严禁农用车(船)载客,严禁车船超载、超速、超限。要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船)。

三、切实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监管

1、煤矿安全。各部门要防止和杜绝节日期间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行为,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集中整治,彻底排查煤矿各类事故隐患。煤矿企业使用灯品是否合格,管理是否到位,建立健全矿井防尘供水系统,开展煤尘源头控制,严禁突击生产和超能力生产。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以及存在以包代管,层层转包,设施设备管理混乱,必须坚决停产整顿,对整顿不合格的要依法实施关闭,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2、安监部门要抓好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引导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1、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查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对存在“三超一改”现象和“三违”行为的企业必须停产限期整改,预期整顿不到位的,依法暂扣相关许可证。

2、危险化学物品安全。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经营、使用等环节情况。

五、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监管

学校安全。重点监管中小学危房排查和整顿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等。

六、水陆交通安全监管

道路交通: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反双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拖拉机、低速货车、两三轮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巩固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成果;加强客运车车辆的签单管理;深入持续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严密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继续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渡口渡船和砂石船等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救生衣行动”常态管理;加强客(渡)船签单管理,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险行驶。

七、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工贸企业安全等其它领域的安全监管

1、规建办、安监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工地现场手架搭设、临边洞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2、工贸企业安全。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机构、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是否整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又没有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凡业主不注重安全生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或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

3、食品安全。查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中小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饭店食品商店、学校食堂等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防“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八、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节日应急值守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国庆节期间生产事故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尤其是自然灾害严重地点要落实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止直接或间接引发矿山水害、建筑工地坍塌、尾矿库垮坝和交通运输事故。矿山企业要进行清理排污、储浆池、储水池等作业单位要吸取那些发生过的因施救不当引发或扩大事故的教训,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有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小事故损失。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务必于9月13日前将本部门、企事业单位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部署安排情况报镇安办(电话:3701626)。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2日

附件: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劲松镇党委书记

刘晓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覃副镇长

员:张派出所所长

罗小兵安监所所长

吴建军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小军规建办副主任

蔡晓刚工商所所长

谢和平供销社主任

邵铁智农技站站长

供电所所长

邓海成中学校长

李和均中心小学校长

雷世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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