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6】124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5﹞54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达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普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府发﹝2015﹞39号)、《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由于我镇领导小组成员变动,现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长:刘晓明(镇长)
副组长:李贵芳(副镇长)
覃建(副镇长)
成员:周奇斌(镇纪委书记)
龚德东(财政所长)
邵铁智(农技站站长)
李帮银(水利站站长)
王永山(林业站站长)
龙伟(国土所所长)
王昌华(民政办主任、广播站站长)
邹晓华(畜牧站站长)
张直权(综合办主任)
王清善(统计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办公室,李贵芳任办公室主任,王清善负责具体事务。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