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场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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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府发〔2016〕49号

辖区各相关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迅速、准确、有效、安全地处置好我镇场镇供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利益,保障我镇场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景市镇处理场镇供水突发事件的依据,适用于发生水源污染、干旱、灾难性地震、供水重大设施安全事故等灾害和事故的供水应急处理。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为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景市镇镇场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供水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决策指挥和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及其分工如下:

组长:唐永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贵忠(武装部长)

胡清刚(副镇长)

秦春霞(副镇长)

成员:杨军(综合办主任)

杨继兰(镇财政所所长)

杜恒天(广电站站长)

胡坤(水管员)

罗松涛(镇安监所所长)

郑美兵(自来水厂长)

王永进(派出所所长)

张伟(百节工商所所长)

肖启松(景市供电分公司经理)

田其隆(景市卫生院院长)

街道各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景市镇政府,负责对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主任由杨军同志兼任,成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部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供水应急处理工作,主要指导各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应急小组,统一调控,组织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各项协调工作,并坚持每年组织对本预案适应的各类突发事件预演、评审和培训。

2.广电站负责把握全镇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及时做好群众的宣传报道工作。

3.水管部门负责旱情、洪水监测预报,为领导小组做好预警参谋,实施适当的水利调度。

4.安监所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监督管理及检查,及时整治、整改安全隐患。

5.自来水厂负责供水水质监测,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对各种应急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严密监测饮用水的质量以及对各项用水的调度。

6.派出所、景市镇武装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7.百节镇工商所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加强监管市场水饮用产品(除自来水)价格,打击非法囤积水饮用品。

8.景市镇电力分公司负责提供突发事件各种设施的电力供应,确保用电及时足额到位。

9.景市镇卫生院负责旱灾地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0.各社区负责做好居民的宣传工作,积极配合领导小组的应急处置措施。

三、应急处置原则

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在供水突发事件处置中应执行“科学预警、紧急处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一)科学预警。包括“群策群防”和“科学预测”,充分发挥全镇人民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把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个人应定期收集、分析供水和社会综合信息,建立灵敏的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预防和化解,争取把供水突发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并将有关信息定期向场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报。

(二)紧急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及时处置的要求,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时,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不得延误。责任部门按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按规定逐级上报。

(三)统一指挥。对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由镇场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处理,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范围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各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协调配合。

(四)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中,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应按规定及时采取行动和报告,听从指挥,对分工负责的工作不得推委回避。

四、应急处置程序

突发事件处置程序可简单概括为“定性质、早报告、快处理、保安全”。

(一)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一旦获悉供水突发事件警报,要立即向镇场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领导小组听取水利、卫生、环保等部门对灾害的预警以及发展趋势汇报后,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三)领导小组负责向社会公众媒体统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让有关部门和群众做好充分准备,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研究部署应急措施,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指挥。根据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实施抢修、救灾等工作。

(五)各相关单位、各社区根据各自职责,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主要突发事件及其处理

(一)水源遭到严重污染

水源遭到严重污染,原水理化指标严重超标,如交通意外引起的急性水源污染事故,水源地受到农药的影响,由镇政府负责向区环保部门汇报并对污染水源进行取样化验定性。对水源污染,水管部门要进行监测、预警与通报。

1.领导小组负责下令自来水厂关闭原水、供水管线,停止供水。

2.派出所负责对污染源进行调查取证。

3.镇政府负责提出污染水处置方案,自来水厂负责供水管网、制水设备的消毒、清洗工作,加强对取水点水质和出厂水质的监测。

4.广播电视站负责对饮用水源周边群众进行严禁使用污染水和防止污染扩大的宣传。

(二)发生旱情时

当我镇区域范围内发生旱情,石凼、九贤寺、新桥水库水和映山社区地下水严重枯水时,应遵循“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应急供水,并视情况采取以下应急供水措施:

1.调用场镇运输车辆对用水紧张区域提供生活用水;

2.对场镇建设等高耗水企业进行限供或停供;

3.建立合理的供水价格机制。在严重干旱应急供水期间,应适当提高水价,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三)重大自然灾害

因雷击、洪水、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供电系统发生问题,大面积停水48小时以上,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由双庙电力分公司负责组织抢修,检修用电设施,电力公司派员协助。原水水质由镇政府取水化验,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调用其他水源,由自来水厂负责实施,待自然灾害解除后自动恢复。

(四)水源和制水环节遭人为破坏、投毒

水源和消杀环节遭人为破坏、投毒,造成大面积停水,自来水厂快速组织抢修,将有害水体排出水池及相关管道,并完成清洗、清洁等相关环节。广播站负责宣传告示,派出所负责现场维护、调查取证和破案,镇政府取水样化验、定性等工作。

(五)水管爆裂

水管突然爆裂,造成大面积停水48小时以上,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自来水厂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供水。镇广播站负责安民告示,驻乡民警协助现场维护。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我镇场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应急指挥方案,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活饮用水安全事件工作中都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违反。

(二)凡相关部门和人员不履行报告职责,对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将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镇人民政府上报其主管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生活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不服从镇场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负责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在事故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在事故发生期间,散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执法预案有功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本预案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并由双庙镇场镇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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