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民情直报制度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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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委发〔2016〕29号

各村(社区):

为健全换届风气监督机制,及时发现、解决换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结合景市实际,制定景市镇换届选举工作民情直报制度。

一、确定直报人员

由各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实际,通过召开党员代表会议推荐落实1—3名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老同志(本人或家中直系亲属都不是选举对象的)报镇党政办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组成一支经得起组织考验、抗得住群众质疑的民情反馈员队伍,及时收集反映换届选举中的苗头性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当好宣传换届政策和纪律的“宣传员”,积极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换届工作;当好听取意见、收集社情民意的“联络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畅通监督渠道;当好发现问题的“搜查员”,细致观察,收集违反换届纪律线索;当好整改问题的“监督员”,大胆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工作纪律。民情反馈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真实的反映问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民情直报全程纪实,实行痕迹管理,并建立反馈员名册和换届工作民情反馈登记台账,确保涉及换届工作相关舆情有据可查。对工作中因主观原因贻误时间或反映问题不及时、不真实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责。

三、明确上报时限

各村民情反馈员在换届选举工作期间,每月20日定期向镇党政办上报所收集的情况,如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各民情反馈员注意资料保存,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统一将相关资料报镇党政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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