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发〔2016〕89号
各党支部:
党员档案是管理党员最具价值的原始记录,加强和规范党员档案管理是进一步提高党员管理水平、积极适应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去年,镇党委通过对党员档案的清理,发现一些党员档案资料中档案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规范。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员档案保管、移交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杜绝以上类似问题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内容
各党支部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党员档案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发展党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期间的会议记录、谈话记录必须认真保存,不得损毁。收入党员档案的资料必须齐全完备,主要包括:1、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入党申请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材料。2、政审材料:支部的政审报告、各种社会关系外调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3、考察材料:党委考察报告、考察时5-7人的谈话笔录。4、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支部形成的预备党员转正考察报告、考察时5-7人的谈话笔录。党员档案材料应统一封装、统一管理,做到一人一档案袋。
二、进一步明确党员档案管理责任
1、公务员(部门工作人员除外)档案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2、镇级部门工作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档案由所属直管部门负责。
3、农村党员、社区居民党员党员档案,由镇党委负责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档案随同转出。
4、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未安置的退伍军人的党员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的村或居委会,档案由镇档案室管理。
三、切实做好党员档案完善工作
各党支部组织专门力量,对本支部所有党员档案再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收集整理,对所受奖惩、职务等情况有变化的党员,及时进行信息更新,确保党员档案资料真实齐全。针对“有人无档”的,要通过多种措施核实党员身份,寻找档案资料去向,使其尽快归档,特别是因工作变动而未及时转出的党员档案,要抓紧联系接转。对党员档案部分短缺或丢失的,要按照程序补办相关证明手续,完善补齐档案资料。对无档案、档案材料不完整或其他不符合归档要求的,要及时补充;发现党员个人情况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同时,建立党员管理室和档案柜,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污染等措施,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党员档案完整、准确与安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委员会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