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16〕21号
高板桥村、寨子村: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区遴选优秀干部和人才培养对象培训班实践课的通知》(达川组通[2016]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选派庞厚军联系寨子村、王剑联系高板桥村,开展为期5天(3月18日—22日)的实践课程。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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