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选派庞厚军、王剑等2名同志前往联系贫困村开展实践课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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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委发〔2016〕21号

高板桥村、寨子村: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区遴选优秀干部和人才培养对象培训班实践课的通知》(达川组通[2016]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选派庞厚军联系寨子村、王剑联系高板桥村,开展为期5天(3月18日—22日)的实践课程。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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