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印发《景市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度计划》的通知
来源:景市镇
发布日期: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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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16〕41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辖区内个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创建平安景市、和谐景市,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实施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位双责”的要求制定。我镇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在对各行业和各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分类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一类企业,坚决关闭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二类企业必须立即停止,并督促其整改隐患补办手续,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复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证照齐全的三类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通过隐患排查与整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隐患排查与整治领导组

组长:张雪利(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剑冰(乡长)

胡清刚(副乡长)

成员:乡安监所成员、各包村干部、镇级各单位负责人、驻煤矿专员、各村委主任及企业法人代表

三、隐患排查的重点领域和内容

(一)煤矿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3月-12月)。按照上级的要求,深入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私采滥挖、非法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加强对井下密闭及采掘工人面、风机运行、监测监控的监管;对煤矿重大危险源,制订切实可行的监控和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和跟踪监督。安监办、国土站、供电所等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办矿审批条件,依法关闭和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法生产行为,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9月-10月)。交管办、派出所、场管办、安监办、农机站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抓好道路和车辆的安全整治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用车的安全管理,严禁非法制造和改装的变型拖拉机上路行驶。各学校加强对上下楼梯、出入校门教师带队护送管理,教育学生家长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1月-4月)。派出所、社区、文化站、安监办、林业站等部门,重点排查整治场镇楼房、餐馆、麻将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两通一逃”,“逃生引导员+报警装置”等措施,集中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把住对新建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查和验收关,凡未经消防安全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学校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林业站要加强林木防火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防火巡查,控制住各类火源,及时消除堆积的可燃物,降低火险等级。

(四)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12月-2017年2月)。所有烟花爆竹生产都将视为非法行为。供销社、派出所、安监办等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环节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镇党委、政府将组织派出所、安监办等有关部门,逐村逐户进行排查,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产、销售行为。

(五)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5月-6月)。安监办配合有关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重点对本辖区的燃气管道进行集中整治,派出所、安监所等部门要加强对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许可条件。

(六)锅炉和压力容器隐患排查与整治(3月-4月)。安监办配合质检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维修、销售、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等活动,认真落实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许可制度,加强对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检测、检验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七)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与整治(5月-6月)。规建办、国土站、安监办等部门要以建筑机械施工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整治重点,督促施工企业,开展好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开展全乡建筑施工队伍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外来施工队伍基本情况台帐,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杜绝非法施工队伍进入建筑施工市场。

(八)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9月-10月)。综治办、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医院、文化站、工商所、供电所、安监办等部门要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接送学生车辆、学校周边环境安全为整治重点,建立健全学校用电、消防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学校周边治安、交通、游戏厅、网吧、餐饮、流支摊点整治力度,改善校园周边环境;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黑车接送学生及超员、超载接送学生行为;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

除上述重点领域外,各支村委及有关镇级单位都要针对影响本辖区和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排查各村、各辖区的废弃厂房、闲置民房、窑洞,对发现非法生产、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及其它易燃易爆的违禁品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同时追究给予非法生产、储存提供场地者的法律责任,使非法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无场地、无空间,做到人人要安全,人人有责任。有效防止各类事业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方法

排查与整治工作范围覆盖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保障能力。

(一)明确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

镇级相关单位、各村(社区)、企业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村委书记、主任对各自辖区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各包村干部对所包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负责各自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工作要常抓不懈,各包村干部要利用下村搞中心工作或其他工作的有利时机,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活动,各支村委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防范知识,进一步提高企业主和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狠抓安全整治,完善举报制度

对未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无任何证照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实施关闭取缔,对证照不全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加强日常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有权向镇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举报,镇政府举报电话3465031。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各部门、各单位及乡村两级干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义。各村委主任、企业法人代表是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限时整改。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保证责任明确,安全生产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无遗漏。

(二)广泛宣传,完善举报机制。加大舆论宣传监督力度,全民动员全员参与。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做到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同时做好举报人的保密工作。

(三)严格要求,勤政廉洁。对隐患整治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细化廉政纪律,健全廉政监督机制,对于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资料收集报送要求。各村(社区)对本村的安全生产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形成材料于每月30日前报镇安办,镇级各单位每月最少对所分管行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措施于每月30日前报镇安办,镇政府每周至少一次对全镇安全进行排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的重点问题。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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