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道让乡关于印发《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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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

按照达川综治委[2016]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治理。现将《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道让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日

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保障我乡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整治内容包括:道让中心校、各村村小及周边文化环境、市场环境、安全环境、卫生环境四个方面,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文化环境

1、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在可能干扰教学秩序的地方无经营性娱乐场所(如麻将馆等)。(责任部门:文化站)

2、文化市场上无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邪教、迷信、教唆犯罪及其他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责任部门:文化站)

(二)市场环境

1、规范校园及周边商业网点,取缔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摊点,校园内及周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责任部门:文化站、安监所)

2、不得在学校校园周边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为业务的诊所。(责任部门:计生办)

3、无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经营者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责任部门:安监所)

(三)安全环境

1、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安整治,在上学、放学时有安监所成员在校园周边执勤。(责任部门:安监所)

2、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整治,在中心校附近设置交通标志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有专人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超员车辆接送学生现象,严厉查处长安车非法装载学生现象。(责任部门:交管办)

3、加强消防安全整治,校园及校园周边无消防安全隐患,按规定设置有关消防安全设备。(责任部门:安监所)

4、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店铺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责任部门:计生办、安监所)

(四)卫生环境

1、校内及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现象。(责任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校内及校园周边无广告乱贴、车辆乱停、摊位乱摆、工地乱象等现象。(责任部门:安监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二、时间安排

此次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部门在各个阶段截止日之前将每个阶段的相关影像资料和情况汇报交至综治委办公室。

(一)自查阶段(8月5号前):由各部门分管领导牵头,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排查。

(二)整治阶段(8月5号-8月15日):各责任部门根据本乡校园及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问题开展工作,对问题的整治确保干净、彻底。

(三)巩固阶段(8月16日-9月15日):在专项整治结束后,各部门应对整治过的问题“回头看”,坚持集中整治与巩固提高并举,强化日常管理,深化和谐、平安校园建设。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全方位、多层次、逐地逐校对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的调查摸排。切实把学校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和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与问题排查清楚。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跟踪办理。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和滚动排查、滚动整治的原则,动真格、敢碰硬、攻难关、限期改变学校周边的治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整治结束后,各部门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9月18日前报综治委办公室。联系人:卢挺,联系电话:18282266665,QQ号:12455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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