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狂犬病仿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翠屏街道
发布日期: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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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2016年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狂犬病防制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10日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关于做好2016年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

近年来,我街道辖区内狂犬病防制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部分社区仍存在犬只管理不到位、犬只免疫、栓(圈)养率较低等突出问题,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为有效地遏制狂犬病疫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辖区更好的和谐发展,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一)要求城区、公路沿线、城郊结合部不出现犬只。

(二)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免疫标识佩带率、拴养率、违规犬只捕杀率、狂防知识知晓率、犬伤者伤口正确处理率和全程预防免疫接种率达到100%。

(三)全辖区犬只登记册、申请表、准养证、免疫耳牌等统一管理。

二、任务要求

(一)各社区要切实加强对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领导与防制,认真落实犬只“管、免、灭、测”集中整治相关措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社区要充分利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再宣传、再动员,让群众深刻了解狂犬病的危害、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教育群众,说服群众,自觉配合参与狂防工作,共同防范狂犬病。

(三)街道办事处与各社区签订狂防责任书。

(四)犬只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曾发生狂犬病(疑似)疫情的各社区,发生恶犬伤人事件的社区要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犬只登记率、办证率、免疫率、免疫标识佩带率、栓养率和违规犬只捕杀率达到100%。

(五)各社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自查,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报表(附件一)于4、8、11月10日前报街道城管办。

(六)各社区要立即组织力量,切实开展好本辖区春季狂防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犬只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审批、办证、捕杀等工作,并于4月19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街道城管办。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狂犬病防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各社区必须充分认识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狂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组织灭犬工作队,设立举报监督电话,认真分析本辖区狂防工作的具体情况和有关问题,制定狂防突击活动的实施方案,负责捕杀辖区违规违章犬只,并于4月18日前将灭犬队伍名单、电话连同年初工作计划、上报街道城管办。

组长:廖清

副组长:杜棚范中寿舒胜红杨军向以文

成员:各驻社区干部、各社区主任

狂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爱卫办,由杜棚负责收集统计犬只存栏数、免疫数、捕杀数,督促监督各社区完成情况,联系办事处畜牧站筹备迎接上级狂防工作检查相关文件和资料等。

(二)统一行动,集中整治

此次狂犬病防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20日)

各社区积极组织开展狂犬病防制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期间,要求书写2幅以上标语,张贴《关于加强狂犬病防制的通告》;下发区狂防办印制狂防知识宣传单到各家各户,各中、小学开设狂防知识课,确保学生狂防知识知晓率达100%。通过宣传教育,使养犬户依法养犬,合理养犬,使犬伤患者及时去正规医疗机构规范处理伤口及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免疫制剂,做到科学防范。

2.集中防疫及捕杀阶段(2016年3月21日-2016年4

月20日)

各社区对辖区内所有犬只进行免疫注射、集中审批、挂牌办证、捕杀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于4月20日前上报街道爱卫办。

(1)在街道城区禁止养犬,所有犬只全部捕杀、深埋,捕杀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各社区要积极支持配合,提供犬只资料,协助公安部门捕杀。

(2)各社区要全面落实犬只“管、免、灭、测”综合防制措施。切实做到公路沿线,城郊结合部不见犬只。

3.落实措施阶段(2016年4月21日以后)

各社区开展查漏补缺、资料完善和归档保存,并转入

犬只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犬只“管、免、灭”综合防制措施落到实处。

(1)要严格犬只审批办证制度,控制犬只密度。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好犬只管理档案。各社区做好养犬户的资料完善工作,统一到街道办事处审批办证,养犬审批办证程序为:

养犬户签定养犬承诺书→提交书面申请书→小区长签字同意→居委会、单位签字盖章→街道办事处(城区由公安部门)发放“犬只准养证”(区狂防指挥部统一印制)。

(2)准养犬必须栓养、免疫。栓养率和免疫率要达到100%。免疫工作由社区负责组织,畜牧站进行免疫,并向养犬户收取每只30元的免疫费。已免疫犬只必须由畜牧站登记、造册,建立规范的“动物免疫档案”,并由畜牧站给免疫犬只挂统一制作的犬只免疫“耳牌”,确保犬只免疫质量。

(3)加大对违规违章犬只的捕杀力度。

各社区要组织灭犬队伍对违规违章犬只进行捕杀,捕杀工作要求在4月底前基本结束。

(4)凡是出现犬只伤人的社区,费用一律由发生地的社区自行负责解决。

4.春季专项督查阶段:(2016年5月下旬-6月上旬)

秋冬季专项督查阶段:(2016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街道办事处将组织队伍对各村的狂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对违规违章犬只进行捕杀。

四、组织保障

继续把狂防工作纳入各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街道爱卫办定期和不定期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犬只登记、免疫及“管、免、灭”情况。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社区,除扣除目标考核分值外,将给予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问责,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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