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关于开展四川省居民自治模范单位暨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来源:翠屏街道
发布日期:201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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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办发〔2016〕22号

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省、市、区上要求,2016年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四川省居民自治模范单位暨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活动的通知已下发到各社区,相关部门,达翠办发【2016】10号文件,为推进该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加以落实,保证活动实效。

一、领导重视

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开展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创建活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向晓燕任组长、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副主任李晓曲、大调解中心副主任刘巧任副组长;成员有民政办主任高兴安、财政所所长赵雪洋、综合办主任王国斗、司法所所长王江、组宣办主任赵泳华、综治办主任王赞松、城管办主任杜鹏、计生办主任丁一翠、各派出所所长及民政办工作人员。下设办公室在民政办,具体协调指导该项工作的一切事物。各社区居委会要立即行动起来,党政重视,齐抓共管,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创建活动达标。

二、宣传发动

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落实治蜀兴川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具体表现。因此,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度具体措施。广泛发动社会各积极参与共建,营造社区是我家,人人都爱它的理念,努力把翠屏街道建设成和谐街道,社区建设成和谐社区。

三、层层落实

街道办事处以加强领导、引领为重点,把该项工作拿入当年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社区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各项制度,帮助社区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保障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到位,政策到位。

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四川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各项指标逐一对照,认真落实。

各社区居委会以建立健全党领导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为目标,以完善社区依法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提高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能力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居规民约、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幸福美丽新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以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为目标,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以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推进多元参与,营造和谐氛围,以示范创建带动整体提升,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充满活力、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责任到人

为保障创建活动扎实开展,街道办事处实行领导挂片驻社区干部具体负责的机制,强化责任、保证实效。其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开展创建四川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领导干部联系社区人员名册》

五、检查验收

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开展创建四川省和谐社区示范街道活动的实际情况,由街道办事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安排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各社区开展自查于2016年3月18日以前上报到街道办事处

六、工作要求

街道办事处、社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依托社区治理或社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或专门成立的评审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全力推进。可结合各社区现已开展的幸福和谐社区标准化建设和达标活动,开展不同层面各具特色的创建活动,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广泛的创优局面。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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