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整治的实施方案
来源:河市镇
发布日期:2016-01-12
点击数:

​河府发〔2016〕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根据上级视频会议、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切实抓好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治隐患,减少各类事故的安全,确保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一次节前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整治,现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永红金中华

副组长:刘小琴黎大勇宋苹菊王槐赵新斐

成员:刘小丽刘勇艾福君万君苏波

邓文霞朱成平朱爱平王兆金何小波

陈伟根

二、实施时间

2016年1月11日至2月6日

三、工作分工

第一组

组长:王槐

成员单位:镇交管办、管船站、农技站、联系河市镇运管及交警、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职责:对镇辖区内场镇农村道路、水上交通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客车、农用车、长安车、三轮车、摩托车车辆、船只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车辆检查整治内容

1、客运班线车冬季发车时间,班线客车签发进行检查;对车辆运行线路、夜间停放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

2、客运、危货企业、对车辆进行动态监控;

3、公交车、班线客运进行防控安全措施,对安全设施和应急设备进行落实,搞好应急预备及救援演练培训;

4、对常压罐式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驾驶员、押运员的从业资格及培训落实;

5、货车非法改装、拼装及“双超”整治情况,对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处理情况;

6、对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培训,对驾驶员进行每月1次的关于安全情况、考核及违法行为处理等规定;

7、“黑车”非法营运;

8、田间、院坝农业机械作业时的安全问题;

9、拖拉机的驾驶员的资质考核问题。

(二)水上交通的检查整治内容

针对大雾天气,强化渡口、码头、客渡船的现场监管,加强客(渡)船舶签单管理和通航水域巡查,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加强“救生衣行动”常态化管理,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第二组

组长:黎大勇

成员单位:规建办、国土所、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

职责:对辖区内所有已建、在建工地、地质灾害点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一)在建工地检查整治内容

1、洞口与临边防护,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严密防护;

2、建设合法、安全,特别是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管路人员是否尽责履职;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它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施工生产有关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到岗情况,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5、检查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资料主要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验收、安全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等记录,要检查这些资料有无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签字盖章;

6、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7、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第三组

组长:王槐

成员单位:安监所、供销社、林业站、派出所、工商所、国土所、天然气公司,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

职责:对辖区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消防等领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一)煤矿的检查整治内容

1、进一步增强煤矿业主安全主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2、强化相关部门监管责任;

3、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4、切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

5、强化水患排查治理;

6、加强设施设备管理;

7、切实加强顶板管理;

8、加强井下密闭墙(点)的管理;

9、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

10、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二)非煤矿山的检查整治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采掘施工、防治水、爆破、排土、石油天然气钻井、点火等作业规程是否完善;安全大检查、隐患治理、灾害防治、设备维修、通风检测、出入井登记、领导带班、教育培训等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

2、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开采;

3、石油天然气井站。钻井地质是否符合规定,井挖装置设计配备是否合理,应急管理及演练相关工作是否到位;

(三)烟花爆竹的检查整治内容

1、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2、烟花爆竹库房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是否符合规定;

3、产品入库质量验收、产品购销合同和出入库台账管理情况;

4、零售网点周边50米范围内有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

5、有无违规经营A、B级产品、礼花弹及非法生产的产品;

6、有无违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示,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7、是否实行专店(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8、有无进、出货台账,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有无采购、销售无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9、经营场所有无超量储存;

10、有无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有无零售户一证多点、流动贩卖或在、设置烟花爆竹超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内容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占用满足灭火需要,电气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并保持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占用疏散通道、防火间距从事经营活动,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烟、封闭楼梯间,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消防车是否畅通;

6、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7、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现象,是否在商场、集贸市场内设置加工场所、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三合一”场所;

8、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制度,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9、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危化品的检查整治内容

1、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行为;

2、经营许可证已过期,但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或储存的行为;

3、超出安全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的行为;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行为;

5、买卖、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6、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

7、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行为;

8、整治破坏损害是由天然气长输管道及其辅助储存设施行为,抓好长输管道地面开挖、地面穿管和地下暗挖施工安全好、管理,整治长输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9、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人员无资质和非法改装、违法挂靠、违规装载等问题;

10、整治化学普品罐区在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日常运行、特殊作业管理、安全设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1、整治剧毒和非药品类制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和“五双”管理制度的行为;

12、整治加油站埋地有关的安全附件、静电接地报警系统检验情况及防渗漏、防上浮、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3、整治非化工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章和安全管理台账的行为。

第四组

组长:宋苹菊

成员单位:治理办、食药站、工商所、学校、中心医院、镇卫生院

职责: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单位,学校、医院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大检查。并落实整改措施。

(一)学校的食品、药品检查整治内容

1、学校内外饮(副)食品店、小卖部、食堂、校医室、药品等经营主体,是否存在过期现象;

2、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有无培训;

4、餐饮洁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腐败劣质、过期“三无”产品等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问题。

(二)医院食品、药品检查整治内容

1、医院周边的饮食店和医院的食堂,医院的药品是否存在过期问题;

2、医院预付人员是否持有证上岗,有无资质;

3、医院药品的来源,是否有过期药品或“三无”药品;

4、医院是否有违法乱纪等经营问题。

(三)农村自办宴席的检查整治内容

1、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告知书,

2、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承诺书;

3、四川省自办群体性宴席加工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协议;

4、举办、承办农村家庭宴席合格承包者应举办者要求开展延伸服务时,均要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要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选择场所和加工制作食品;

5、加工制作场地应清洁卫生,原理禽畜圈、厕所等污染源;

6、餐饮具及工用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7、家宴制作者应身体健康,白痴良好个人卫生,洗手后加工熟食品。有传染病和近期有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者不得进行食品加工。外聘厨师应持有健康证,并经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

8、食品原料应进货验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使用腐败变质、超过过期保质期和病死毒死禽畜肉及鱼类;不得使用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

9、采购的肉类、水产品及半成品等若不能及时加工处理,应使用冰箱或冰柜进行冷藏(冻)保存;

10、加工过程做到生、熟食品分开,生、熟食品加工用具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隔餐食品必须煮熟烧透,有异味及不良色泽等不得使用;

11、制作虾、蟹等海鲜内食品应具备专用场地和工具,用后立即消毒。条件不具备者,不得使用和海工制作虾、蟹等海鲜类食品;

12、不做或少做凉菜卤菜。加工制作凉菜卤菜必须有专门场所、专用工具和容器,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凉菜卤菜现食现做,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存放;

13、禁止采购、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管好农药、鼠药、有毒化学物品等,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

第五组

组长:赵新斐

成员单位:安监所、文化站、社会事务办、工商所,相关村(社区)书记、主任。

职责:对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他中小企业、养老院、网吧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大检查。

(一)企业的检查整治内容

1、企业的证照是否备齐、合法;

2、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是否建立健全;

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4、安全管理制度职责是否建立健全;

5、特殊人员作业时是否办理和持证上岗;

6、企业职责安全培训教育是否按规定落实;

7、企业对职工是否按规定办理保险;

8、企业设施设备管理是否到位;

9、企业安全监管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整治是否落实;

10、企业对安全生产的应急方案和应急演练是否落实;

11、企业的安全标语警示标志是否悬挂和张贴等。

四、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务必按《方案》要求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严格逗硬;

2、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将检查情况、隐患情况、整改情况于1月25日前书面报河市镇安办。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