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通知
来源:翠屏街道
发布日期: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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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办发〔2016〕37号

各社区、各部门: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事故和江苏泰州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根据达川区安办《达州市达川区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2016】4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10月10日。

二、整治的范围

加油站、加气站、甲醇销售点、石油液化气销售点、液氨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经营网点。

三、整治的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使用企业安全管理

1、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范围,未及时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

2、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维修、动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和巡查工作的管理。

3、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4、未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自查、自报、自改,隐患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

5、安全设施、设备、器材配备不全。

(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

1、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擅自经营。

2、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

3、销售A、B级产品。

4、安全设施、消防器材不符合相关要求

(三)邮递物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是否落实“三个100﹪即100﹪收寄验收、100﹪实名收寄、100﹪过机安检。

2、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四)汛期和“安全生产月“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是否做好汛期安全防范措施,防雷、防高温设施是否通过检测并有效运行。

2、是否落实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3、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活动。

四、继续开展“打非治违”活动

按照“打非治违”活动的工作要求,认真查处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一处打击一处,绝不手软。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力度;凡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责任事故发生,按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严格问责,追究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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