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关于对社区三月份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情况及“三资”管理的工作督查通报
来源:翠屏街道
发布日期: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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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纪工委发〔2016〕3号

为认真落实区委、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解决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好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和“三资”管理工作。4月13日,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赵军带队,对辖区10个社区的“三公开”、“三资”台账的更新、“三资”档案的管理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一)党务、居务、财务公开情况经督查发现南坝社区、叶家湾社区党务、居务、财务有专门的公示栏公示,特别是对计生、低保、廉租房等涉及惠民工程进行了详细的公示;骑龙社区、石家湾社区、南坝社区、金华社区、草街子社区三月份财务进行了公开,资料完整,并张贴在公示栏中;亚云社区、新南社区三月份有财务公示资料;在社区公示栏中没有发现相关资料。新桥社区、杨柳社区未及时到三资托管中心做账,三月份的财务未公示。(二)“三资”台账更新

经督查发现:石家湾社区、杨柳社区、新南社区,新桥社区、金华社区、南坝社区、叶家湾社区、骑龙社区、草街子社区“三资”台账已建立并且已更新,亚云社区“三资”台账未建好。

(三)“三资”档案管理经督查发现:叶家湾社区、骑龙社区、杨柳社区、南坝社区、金华社区、草街子社区、新桥社区对“三资”档案管理一年一归档,有专人管理,有专门的档案室及档案柜。亚云社区、新南社区没有做到“三资”档案一年一归档、会计档案资料散乱。

二、工作要求(一)按照党工委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监委会主任具有监督责任,确保社区及小区党务、居务、财务按时按要求召开。(二)要严格执行《翠屏规则》“三资”管理制度。要做到账务每月一公开,每月八号为账务公开日。“三资”台账一年一更新。“三资”档案管理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化管理,专人管理,专柜储存。(三)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之规定,各个社区要严格落实党工委、办事处的要求,按时高质量的做好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工作。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9号向三资托管中心上报公示开展的情况和相关图片。对不按时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街道纪工委严格按照党纪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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