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翠办发〔2016〕53号
各社区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办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杜绝出现大面积、区域性、持续性的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巩固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作物秸秆焚烧督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府督【2016】25号)精神,市、区政府督查室将于2016年二、三季度对我街道辖区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请各社区高度重视,对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实现禁烧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目标,做好迎检工作。对秸秆禁烧工作落实不力的,被市、区政府等,督查到的社区,其主要领导将被诫勉谈话。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