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关于调整法治宣传小分队成员的通知
来源:百节镇
发布日期:2016-10-19
点击数:

府发201649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因工作调动原因,经党委办公会议研究,调整百节镇法治小分队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印发给你们

长:刘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明聪镇镇长

镇党委副书记

员:张小红镇组织委员

镇纪委书记

吴晓波镇副镇长

镇副镇长

庞启伟镇农机站负责人

柏国庆镇林业站负责人

段辉荣镇畜牧站负责人

冯仁光镇食药站负责人

法庭庭长

赵国奇派出所所长

鲁杨晴司法所负责人

庞厚琴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魏德奎法律援助站工作过人员

法治宣传小分队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鲁杨晴负责小分队日常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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