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银铁乡关于2016年征兵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石梯镇
发布日期: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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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府发〔2016〕79号

各支部、村(居)委,乡级各单位:

为了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达川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安排意见》(达征办〔2016〕1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方案:

一、征集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

1.男青年: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16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2.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2016年12月31日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身体条件:征集对象体格基本条件为: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二、时间安排及目标任务

(一)时间安排

根据区征兵办统一安排,我乡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按组织准备、宣传发动、体检政审、定兵起运、总结评比五个阶段进行。7月20前开展组织、宣传工作。按区人武部通知时间开展征兵体检、政审和走访调查工作,组织身体抽查并审定新兵和交接新兵。我乡进站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目标任务

根据区征兵办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上站任务为流河社区、石坎子村、三溪口村、小银山村每村不少于4人,铁顶垭、董家场村、茶斗坡村每村不少于3人,社区不少于2人,其中每村(含社区)至少有1名大学生,上站人数以确定到区征兵办体检站参加完体检的人数为准,未参加完体检和请人抵数的一律不作为上站人员。

三、具体措施

(一)领导责任到位。为加强对今年征兵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以乡长为组长,武装部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驻乡民警、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学校、广播、计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乡武装部,由乡武装部负责日常事务。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为征兵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落实,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宣传引导到位。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工作的社会感召效应,广泛开展依法服兵役的宣传教育,激发适龄青年的爱国主义热情。要开展适龄青年随访,定户、定人上门做工作。各村(社区)要在村办公室和交通要道书写宣传标语2幅以上,要将征兵工作简章及相关信息及时张贴在村务公开栏,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动员应征青年报名参军。

(三)初检初审到位。严禁将明知体检不合格、现实表现差、有违法行为的青年送到区体检站体检,切实提高“双合格”率。

(四)经费保障到位。为鼓励应征青年踊跃报名参军,乡政府将预算专门的经费用于征兵工作。一是政府负责银铁乡至区体检站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二是严格各级相关优惠政策,及时兑现相关优待金等。

(五)督促考核到位。乡党委、政府将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没有完成任务的在综合目标中扣2分,并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乡党委、政府并对此项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奖惩制,以上站体检任务为基数,凡完成上站任务的村(社区)奖励400元/村,其中有大学生上站体检的,另行奖励100元/名大学生,超额完成进站人数的,每超一人,奖100元;未完成上站任务的村,惩村(社区)三职干部100元/人;应征入伍1名另行奖励该村(社区)100元。

附件:1.银铁乡2016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征兵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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