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关于开展2016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来源:管村镇
发布日期:201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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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委发〔2016106

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6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6〕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区委一届四次全会、全区脱贫攻坚大会的精神,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扶贫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

二、活动主题和目标

“10·17,携手扶贫,我们在一起”。

三、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组织动员

全乡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各站所,要认真学习此次“扶贫日”文件精神,动员所辖区人员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二)开展自愿捐赠活动

1、资金捐赠:开展“10·17,携手扶贫,我们在一起为主题的募捐活动,全乡各行政村、社区、学校、站所应积极主动参与募捐活动,募捐款项及物资一律用于贫困村的扶贫开发事业。

2、网络捐赠:可以登陆“四川爱心扶贫网”(网址:http//www.scfpax.cn)自主选择建档立卡贫困户并通过快递或直接汇款的方式精准捐赠。

(三)开展专项特色扶贫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组织一次本行业、本部门优惠政策的宣传;开展一次座谈,全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帮扶村开展座谈,积极为贫困户出谋献策,帮助他们理清发展思路;办理一件实事,根据座谈了解的情况,为贫困村、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一件好事、实事。

(四)大力营造全国“扶贫日”活动氛围。大力宣传各项扶贫政策,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书写标语、制作板报、张贴海报等方式扩大群众对全国“扶贫日”的知晓度,营造参与度。

四、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5日-10月20日

五、实施步骤和方法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15日-9月20日)。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各站所要积极动员,广泛宣传,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具体、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各项要求。

(二)募捐、落实帮扶阶段(9月21日-10月10日)。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各站所要积极在所辖区域开展募捐,募捐到的现金、物资由民政办牵头统一汇总管理。物资由牵头单位直接送至帮扶对象手中,切实解决他们所需所盼和急需解决的困难,加快改善帮扶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协调发展。

(三)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各行政村、社区、学校、各站所要开展“扶贫日”村民满意度测评,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扩大社会帮扶工作影响力和参与面,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积极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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