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委发〔2016〕55号
各村(社区)支部委员会、乡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达川纪发〔2016〕28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纪委达州市达川区监察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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