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府发〔2016〕8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庆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劝导员业务知识培训,有效落实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服务职能,着力提升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效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规范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服务站和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是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年行动的重点内容,是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措施。各村(居)委会要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梳理,完善劝导站设点布建
各村(居)委会要按照要求,结合辖区路网结构和分布特点,参考重庆“四必设”做法,在乡镇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的交汇路口、机动车通行较为集中的村口、关键路口路段,要设置村口劝导宣传服务站或重要关口劝导宣传服务点。只有单一出村口的行政村,可将劝导宣传服务站设置在出村口。行政村出村口较多的,可将劝导宣传服务站设置在主要出村口,或者设置在出村机动车集中经过的路口或路段。在多个行政村机动车进出的必经路口,由乡整合多个有行政村力量集中设置重要关口劝导宣传服务站,对各村过往机动车进行检查劝导宣传。在设点规划中,必须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建设进度,确保有序顺利推进。
三、规范建设,完善劝导站基本设施和装备
各村(居)委会要根据辖区农村道路实际,由乡交管办指导。各劝导宣传服务点要根据交通流量,配备相应数量劝导员。
7月底前,各村(居)委会必须完成辖区农村劝导宣传服务点的基本设施建设,每个劝导站至少设置一块劝导点标牌、一根拦车检查横杆、一个固定场所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
8月底前,完成劝导员基本工作装备配备,每名劝导员至少配备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随身工作包内要放置劝导员工作职责手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汇编手册、辖区交通管理部门和派出所管片民警联系方式、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资料等。
四、加大保障,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各村(居)委会要加大资金、人员、物资的保障力度,按照要求逐一落实,确保如期完成。
五、明确职责,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村(居)委会务必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宣传服务点的设置布点和规范建设,必须强力推进,狠抓落实。按照“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迅速制定方案并及时组织落实,乡纪委将对各村(居)委会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时督查,并通报全乡,对久拖不决、久拖不建;保障不力、进度缓慢;措施不力、敷衍了事的将严格问责,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