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开展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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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府发〔2016〕15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近期省、市、区审计部门和住建部门对全区2010年至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和审计,发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亟需整改和纠正的问题,引起镇党委、镇政府的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核查工作,现就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查工作要求通知于后,请认真执行。

一、深化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社会关心、群众关心的民心工程和民生工程,是促进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农村贫困群众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也是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这次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全镇核查工作的目标质量,镇政府决定成立“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领导、考核验收此次核查工作,负责解决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工作中执行纠错问责。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把享受政策农户的情况核查准确。

二、明确目标 全面核查

这次核查的对象为2010年-2014年各村已享受并领取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的农户和2015年已上报的农户。核查内容为:1、享受对象是否是本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享受对象中有无村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财政供养人员、公司法人代表等,家中有无车辆,在城区是否购买了商品房、门市等。3、享受对象是否多次重复享受此政策优惠。4、享受对象是否真实改造了房屋,有无没有改造,虚假冒领,骗取国家补助金行为。5、享受对象改造后的房屋面积是否严重超大超量。6、享受对象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善,合乎逻辑。

各村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恪守纪律规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把政策公开,申请程序办法公开,审批结果公开,采取民主评议,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本次核查工作实行村党支部牵头,村委会负责的工作办法,采取集中人力,物力,时间,落实干部包对象,核查工作做到户户见面,严格按照对象条件、住房条件、家庭经济状况、建设规模和申请、评议、审核的步骤,逐一户户落实,不流于形式。

本次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农户,一是按照一户一表的方式,填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疑点核查表》,并汇总形成书面整改落实意见,报告镇政府。二是督促农户及时退还所领取的补助金。

三、强化责任 实行倒查

各村务必要把此次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查整改工作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安排组织好人员,研究细化好办法,把好资助对象条件资格关,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防止超大面积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现象,主动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此次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查工作,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核查工作结论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核查结束后,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向镇党委、镇政府作出书面承诺,对此次开展的工作承诺经得起上级的复查验收,愿承担相应责任。

附: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1日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和聪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张成忠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唐  军 镇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成员:  刘财 镇规建办负责人

孙在权 镇纪律副书记 财政所长

包月毅 镇监察室主任

周维建 镇综合办主任

李  学 石桥国土所所长

王  波 镇纪委委员

办公室设在镇规建办,刘财兼任办公室主任,吴俊杰、何艳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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