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16〕13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石桥建设,深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广泛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水平,根据市、区综治委要求,石桥镇决定从3月2日起至3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将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这次宣传月活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平安石桥”、“法治石桥”建设为载体,以确保平安为政治责任。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宣传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宣传月活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调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基础,深入推动深灰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宣传月活动的主要内容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要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中,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化平安石桥建设为主题。要突出以下几个重点内容:一是加强《宪法》、有关法律法规和防范知识的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观念,提高群众的防范水平,利用多种宣传方式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宣传《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要广泛宣传各地涌现出的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大力宣传“铁路爱路护路”和“保护电力电信广播设施”,使“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理念深深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心中;三是组织开展“民主法治平安示范社区(村)“和“民主法治平安示范单位”的评比推荐活动,在全镇范围内命名一批基础工作扎买、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民主法治平安示社区村和单位,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水平;四是加强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周边治安防范宣传,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提高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五是宣传党政领导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狠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水平所取得的成效;六是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近年来基层开展平安创建的好作法、典型经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的经验;七是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勇于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犯罪线索的情况;宣传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与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八是加大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色情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黑网吧和违规上网经营场所予以曝光,净化网络和上网环境。
三、形式多样,广泛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形式多样地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统筹兼顾,相得益彰,又重点突出,有所侧重。要制定好宣传方案,落实各项宣传措施,落实专门人员,明确保职责,注重宣传活动的质量与效果。
一是镇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利用赶场天组织开展街头宣传活动。要尽早做好宣传资料、展板和影像资料的准备工作。
二是书写和印发综治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要增加一条永久性的固定标语,还要在山坡、路口、建筑物等处书写石灰标语。
三是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展板、板报、墙报、宣传标语、挂图、传单、网页、文艺演出、举办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对和谐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要采取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征求群众对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镇综治委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和镇级各部门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对各村(社区)和镇级各单位的年终综治目标考核。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在4月5日前将开展综治宣传月工作活动的情况和有关图片、文件资料、总结及时书面上报镇综治委。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