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关于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管村镇
发布日期: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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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发〔2016〕73号

各党支部:

现将《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区委办《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达川委办[2016]29号)、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组通[2016]90号)和镇党委《<管村镇2016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管委发〔2016〕42号)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在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牢牢把握“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求,大力践行智勇坚定、排难创新、团结奋进、不胜不休的“红军精神”,组织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创先争优、带头示范,成为各行业、各领域的先锋模范,把合格党员的标尺和新时期党员的先进形象立起来、树起来凝聚起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实现我区“三大战略五区目标、与全省全市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达川”的强大力量!

二、主要内容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要以党员个体示范形成整体示范,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示范行业和示范乡镇,形成完备的共产党员示范体系。

(一)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岗。重点在党员个体中开展创建活动。主要围绕带着践行“四讲四有”“六个坚持、六个反对”要求开展示范,即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成为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模范;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成为守规矩、重品行的模范;强化宗旨观念,成为自觉联系服务群众的模范;勇于担当作为,成为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的模范。共产党员示范岗以党员个体开展创建,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一批本单位的共产党员示范岗,比例原则上部门不低于单位党员总数的10%、村(社区)不低于党员干部人数的40%。

(二)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团队。主要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基层和干部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开展示范,即团结协作好,成为互帮互助的模范;工作业绩好,成为争创一流的模范;创新创业好,成为优质服务的模范。重点在机关党支部社区党支部、村坪村党支部、高寨村党支部等党员团队中开展创建活动。

(三)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单位。主要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群众优质服务开展示范,即领导班子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工作;党员带头示范好,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单位凝聚力强;推动工作好,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服务群众好,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高。重点在学校、医院、镇级部门等单位中开展创建活动。根据共产党员示范团队创建情况,全镇将确定一批党员示范单位。

(四)创建共产党员示范行业。重点在各行业(系统)中开展创建活动。主要围绕优化行业行风、提升社会形象开展示范,即领导班子带着示范好,行业内的党员成为党员示范的标杆;本行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动改革发展,工作业绩好;转变作风、优化行风好,整个行业社会形象好、群众评价好。根据共产党员示范单位创建情况,全镇将确定1个共产党员示范行业。

(五)创建共产党员示范乡镇。通过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示范行业的创建,打造“共产党员示范乡镇”,使党员成为群众的楷模,党的组织成为社会各领域工作的主心骨,党的先进性成为社会的灵魂。

三、工作措施

(一)分类开展示范行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家设计活动载体,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为民服务办实事、奋发有为促发展。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一服务三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双报到”“双联”“结对认亲”“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等活动,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落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在农村、社区,围绕深化基层治理、发展集体经济,重点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广泛开展“红色先锋”“脱贫先锋”示范行动,引导党员争当创业致富、脱贫奔康、志愿服务、遵纪守法、文明和谐“五个先锋”;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重点落实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制度,突出岗位提能、技能比武、业务竞赛、诚信建设,开展“三赛”(赛学习标准、赛攻关项目、赛技术创新)和争创“四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党组织活动;在学校,主要开展“师德标兵”评选和创建“教育教学先锋岗、科研攻关创新岗、管理服务模范岗、保障服务标兵岗、成长成才进步岗”活动,引导教职工创先争优;在窗口服务行业,重点落实党员挂牌上岗、亮明白身份制度,开展“星级服务明星”争创行动,建设一批优质服务窗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在流动党员党组织,主要开展创办一户企业、提供一条信息、带富一批人员、奉献一批爱心“五个一”示范行动,引导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分级评选命名。各支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创建一批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示范行业。通过个人(单位)申报、群众评议、公开公示、组织确定、命名授牌等程序,在2016年“七一”前评选命名一批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团队、示范单位、示范行业。

(三)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镇党委将健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群众反响好的示范对象及时表扬奖励。对示范作用不明显、群众意见多的示范对象实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命名。对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党员,在表扬先进、年度考核等方面进行倾斜。对工作实效明显、社会反响好的示范团队、单位、行业,要加大支持力度,提升示范能力和影响力。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支部要把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支部要紧密结合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实际,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示范实践载体,使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真正起到推动工作的效果。要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创先争优、争当示范的内生动力。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总结固化示范行动的好经验、媸做法,推动示范行动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支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党员远程教育、党建信息网络和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平台,采取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示范行动的经验做法和显著成效,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示范行动的社会影响面,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创先争做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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