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16〕83号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石桥镇抗旱指挥工作预案。本预案中所指范围包括场镇和各行政村。
二、指挥系统
1.组织机构。
石桥镇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镇及场镇的防旱抗旱工作。各村、社区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抗旱工作。
2.各有关部门职责
(1)镇水利站:承担防旱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抗旱预案的实施,提供雨情、旱情,负责水资源应急调度、配置和监测。调处水事纠纷。
(2)石桥供水站:按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取水许可,统一调度水库取水。
(3)石桥供电所:负责抗旱用电的调度,确保供水等部门的抗旱供水用电。
(4)镇农技站:负责农作物结构调整的技术指导,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及组织实施。
(5)镇林业站: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6)镇财政所:负责及时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7)石桥中心卫生院:负责干旱期间饮用水质的监督管理,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等工作。
(8)石桥派出所: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9)镇广播站:及时组织宣传抗旱救灾工作,向公众发布旱情信息,宣传节水措施。
三、干旱等级的确定与发布
1.场镇干旱警戒水量、紧急水量、危急水量的确定。
目前向场镇供水的巴河,依据巴河的实际蓄水量来决定场镇干旱的程度。经多年观察和实际情况分析,当巴河的蓄水量只占可蓄水能力50%时,应视为干旱警戒水量。当实有蓄水量只占可蓄水能力40%时,应视为干旱紧急水量。当实有蓄水量只占可蓄水能力30%时,应视为干旱危急水量。以上三时段的水量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内部掌握,只供向镇领导汇报及内部会商分析时使用,不对外发布。
3.场镇干旱消息、干旱警报、干旱紧急警报的发布。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干旱警戒水量、干旱紧急水量、干旱危机水量出现的时间及当时的气象分析,适时发布干旱消息,干旱警报,干旱紧急警报。按照春旱、夏旱的发展趋势,干旱消息、干旱警报、干旱紧急警报的发布在水利、气象、防汛信息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以引起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居民的重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投入抗旱工作。
四、抗旱指挥工作程序
1.发布干旱消息阶段
当场镇供水水量不足维持正常供水4个月,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干旱消息。指挥部副指挥到位负责全镇的抗旱工作,镇政府发出干旱消息。指挥部副指挥到位负责全镇的抗旱工作,镇政府发出做好抗旱节水工作的通知;石桥供水站要加强对场镇供水水源的调度管理,确保正常供水;各村要掌握本辖区山坪塘的蓄水量和塘堰种养殖用水动态,做好农业让水的准备。
2.发布干旱警报阶段
当场镇供水水量不足维持正常供水三个月,干旱缺水已严重威胁我镇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干旱警报。石桥供水站要及时启动应急工程,对非重点工业及其他行业核减供水30%;镇水管站、农技站要提出农业让水方案。
3.发布干旱紧急警报阶段。
当场镇供水水量已不足维持正常供水1个月,且旱情仍在继续发展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干旱紧急警报。各有关单位应立即制订镇外运水方案,镇水管站要提出取水地点、临时管道的铺设和水质处理方案,报指挥部审核确定,由镇政府批准执行,并落实各项经费。同时镇指挥部将实施方案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请求协调与外乡镇的关系。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做好镇外运水的各项准备。按照先保证生活用水、保证医院、学校等部门供水的原则,石桥供水站要制订定时定量供水计划,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经核准后发布执行。停止向建筑业和其他高耗水企业供水。各村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千方百计节约用水,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干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卫士防疫部门要加强对水井、地下沉井等饮用水的消毒。镇广播站应及时宣传报道全镇抗旱动态,以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全镇人民齐心协力,共同抗御干旱灾害。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