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16〕85号
各村(居)委会,镇辖有关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汛前安全检查的文件精神,今年我镇的防汛抗旱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执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尊重规律、人水和谐,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众防控,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本治标兼顾、政府社区协同,加快构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全面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确保山坪塘、水库、场镇、山洪灾害易发生区及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提供安全保障。根据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防汛机制,落实防汛责任
今年防洪抗旱工作依然艰巨,责任依然重大,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及镇辖相关部门一定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汛抗旱准备和汛前安全检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迅速投入到汛前准备与安全检查工作中,早安排、早部署,及时掌握情况,排除隐患,落实以行政首长责任制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使防汛抗旱工作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责任明。
二、开展汛前安全检查,落实度汛措施
各村委会、社区、石桥水利站、水库管理所,要抓住当前有力时机,及早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要求力度、深度、广度和效果要达到“七抓七确保”:一抓汛前安全检查,确保及时发现,排除隐患;抓防洪预案编制,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抓防汛物资储备,确保抢险应急使用;四是防汛通讯保障,确保信息畅通;五抓河道清障,确保行洪畅通;六抓防洪工程设施建设的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效益的发挥;七抓防汛责任制的健全和完善,确保防汛系统高效运转。
三、加强领导,确保安全
各村、社区、石桥水利站、水库管理所要按照《防洪法》的要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班子,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在思想上绷紧“责任重于泰山”这根弦,确保不跨一座坝、不死一个人、不冲毁一亩田,确保防洪安全度汛。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