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委发〔2016〕7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
现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实施“旺家计划”的通知》(达川组通〔2016〕12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支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各项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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