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委发〔2016〕7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
为全面推进全镇各项工作,切实促进村(社区)支部书记作用发挥,精准解决村(居)急需急盼的突出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镇17个村(社区)中实行“村(居)民说事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村(居)民说事日”制度是指由村(社区)支部书记牵头,每个星期确定相对固定的一天,围绕农村发展、脱贫攻坚、社会稳定、党的建设等内容,在“村(居)民说事室”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它是以村(居)民定期说事、村(居)“两委”民主议事为主要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
二、方法步骤
(一)定期“收事”。村(社区)支部书记组织村(居)组干部、驻村工作组成员,在每周相对固定的一天,集中在村活动室接待“说事”群众。重点听取收集以下四个方面情况:一是围绕矛盾纠纷问题,鼓励群众反映邻里矛盾和社会治安等事项、提供各类重点人员的信息。二是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对贫困对象精准脱贫和前期脱贫工作,以及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输出等征求群众意见。三是围绕村级经济发展,针对集体经济薄弱、创业资金短缺、市场信息闭塞、致富项目难觅和生产技术缺乏等问题,集思广益,寻求对策和思路。四是围绕班子队伍建设,对班子自身教育、党员教育管理、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收集问题及改进办法,切实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二)集中“议事”。每半个月至少召开一次说事会,说事村(居)民、驻村工作组成员、村(居)“两委”成员、村(居)监委会成员、部分村(居)民代表参加,驻村(社区)的乡镇干部、村(社区)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等列
席会议。会前,对受理的村(居)民说事申请,村(社区)支部书记组织村(居)“两委”进行分析研究,确定解答内容、人员、要点等,并及时将说事会时间、参加对象和说事内容在村(社区)公务公开栏中提前3日进行公开。会上,指定的村组干部进行当场答复或解释,不能现场解答的问题,明确答复办理的方式和时限,并在下一个说事会上说明办理结果。会后,对村(居)民所提出的事项落实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人员、办理时限、办结效果,对村级职能范围之外且确需解决的问题,及时形成《村(居)民说事问题申请解决报告》提交上级党委、政府。
(三)民主“评事”。每半年组织一次评议,可与村级班子和村(社区)干部的半年、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由村干部向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问事、说事、议事、办事情况,并对办理结果、办事效率等进行民主评议。满意率低于90%的或承诺事项没有按时完成的,村(社区)支部书记作出解释说明,协助具体承办的村(社区)干部限期整改,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重新办理并进行答复,测评结果作为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主动邀请群众说事议事。固定“说事日”以外的时间,安排村(社区)干部轮流担任说事室值班人员,公布联系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垂询。村(社区)支部书记要带领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采取入户问询、院坝座谈等形式,每月全覆盖进行一次走访,主动收集问题意见,做到干部分管的事,弄清主体责任;群众反映的事,理清主要原因;纳入办理的事,辨清群众要求;已经办结的事,摸清满意程度。
(二)严格督促干部听事干事。实行民情“台账工作法”,对受理的说事事项,分类登记,建立完善困难群众、民生诉求、稳定工作、经济发展、组织建设等五类台账。村干部要针对性地开展亮诺办理服务,做到突发事、急难事随说随议随办;热点事、敏感事让村(居)民代表参与议、监督办;全局事、集体事由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共同议、集中办。同时,每个村(社区)聘请2-3名村(居)民代表、村级后备干部、党员等担任监督员,全程参与“村(居)民说事”,定期督促“说事”工作落实。
(三)及时组织开展晒事评事。各村依托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既要设置“村(居)民说事室”,做到有专门场所、说事制度、服务热线、值班人员、登记台帐“五有”,又要开辟专栏,公示办理情况,全程接受干群监督。要广泛组织说事群众、村(社区)干部和支部党员、村(居)民代表等进行定期评议,及时通报评议结果,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四、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切实抓好本地“说事”活动的开展,一把手要亲自抓,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方案。要充分利用会议、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党员群众认识到推行“村(居)民说事日”制度的重要意义,引导积极参与,合理反映问题。要大力宣传“说事”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使此项工作在各村(社区)范围内深入推行、整体推进。要把推行“村(居)民说事日”制度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村(居)干部评先推优、绩效管理挂钩,作为调整使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季度,各村(社区)分别择优选取3份以上《“村(居)民说事日”受理事项办理情况记录表》,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核签字,再报送至镇党建办。镇党委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相关人员进行严格问责,督查结果同时作为村(社区)支部书记驻村年度考核重要参考,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附件:1.“村(居)民说事日”收集情况记录表
2.“村(居)民说事日”受理事项办理情况记录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