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16〕97号
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房屋和农村危房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达川安办〔2016〕83号)精神,深刻吸取宣汉县黄金镇房尾部分垮塌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事故血的教训。为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我镇开展城镇和农村危房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城镇房屋:大树社区要对场镇房屋的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年久失修以及经鉴定危险的房屋和学校、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商场、养老院、医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居住使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各种违法违纪建筑。
(二)农村房屋:各村要对本辖区农村房屋的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年久失修,举家外出多年无人居住房屋、修建了新房而未维修的旧房、农村聚居点、集镇联建房屋、精准扶贫户的迁建房屋、村民自建房屋等。
二、排查内容
(一)城镇房屋
1.老楼危楼房屋质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隐患或临近垮塌房屋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要采取加固措施消除危险。丹必须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房屋主限期完成。
2.建立危房管理档案,整改措施,日常管理。重点是辖区各单位住房隐患危险情况,社区在排查发现房屋存在危险隐患必须督促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二)农村房屋:各村要立即开展对辖区内念旧失修,残损啤酒,举家外出多年,修了新房旧房多年失修等。
三、排查方式
此次城镇房屋和农村危房大排查活动坚持安全排查和隐患排除的并重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单位负责人落实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的房屋坚决停用或拆除,暂时无法拆除的要立即撤出人员,妥善落实防护措施。避免房屋倒塌危险及周边安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警戒线,确保从根本上杜绝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对违法违章建筑,应采取自拆、助拆、强拆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拆除。对存在房屋重大危险的,是实施挂牌督办,落实专人快速处置。对隐患排查不及时,隐患整治不到位,督促不严,未落实专人负责的,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辖区监管人员,将依法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辖区负责制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杜绝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隐患排查
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房屋和农村危房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要督促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管理人认真排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消除安全隐患
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表实行限期消号制。对排查出是C级危房的,必须立即整改,制定措施。对排查出是D级危房的,必须明确专人,进行监控,实施挂牌督办,立即撤出居住人员,暂时无法拆除的要妥善落实好防护措施,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村(社区)、镇域各单位要对此次房屋安全大排查情况及时登记造册,认真统计,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报镇安监所。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