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委发〔2016〕44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脱贫工作会议精神,增强脱贫攻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我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现明确如下工作意见。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镇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桥镇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徐力涌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段和聪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员:冉启荣镇党委副书记
张成忠镇人大主席
唐军镇纪委书记
冉云川镇武装部长
赵相贵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侯育青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周维建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孙在权镇财政所所长
潘锋镇农技站站长
包月毅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余杨封石桥林业站站长
李美特镇畜牧站站长
吴俊华镇水利站负责人
王绍勇镇民政助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扶贫办公室,由包月毅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信息报送。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相应组建扶贫开发领导班子,与驻村干部一道组建帮扶工作队,具体做好本村的扶贫开发工作。
二、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时提出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扶贫方针,按照中央关于扶贫开发的工作部署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扶贫开发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发〔2015〕18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方案》(达川组通〔2015〕16号)文件精神,把扶贫攻坚作为全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破口,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锻炼干部,推进贫困村加快脱贫致富步伐,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注重解决制约贫困农户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村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是发展为要、民生为本。坚持把加快发展作为促进减贫的根本举措,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首要任务;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制度上保障贫困人口生存和发展基本权利。
二是点面结合、合力攻坚。把连片村社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整合多方资源,着力改善贫困村社生产生活条件;把具备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主要对象,落实好到人到户措施,努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三是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立足实际,突出优势和特色,将扶贫开发与农村产业化相结合,与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结合,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相结合,统筹推进我镇科学发展。
三是改革创新、开放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努力探索扶贫开发新途径。
四是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发挥政府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充分调动贫困村社干群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三)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镇570人脱贫任务,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镇平均水平,贫困村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实现新发展。一是贫困村,配合区组建的驻村工作队,开展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在非贫困村,村支两委与驻村干部及镇级帮扶单位一道,组建驻村工作组,开展对贫困户的帮扶工作。二是贫困户。对脱贫人口,必须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和“四个好”(让贫困地区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目标。
三、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各项重点工作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将集中解决相对贫困、区域贫困、发展差距等突出问题。镇辖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落实好精准扶贫各项措施,切实解决好制约贫困农户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帮扶措施
按照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等要求及产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群众最迫切、反映最强烈、直接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现实难题,及时解决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实际困难,在规划帮扶措施的同时,要突出群众自我发展的主动性,坚决摒弃等靠要的思想,真正实现小干小支持,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自我加压自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着眼突出困难,多渠道实施精准扶贫
1.夯实贫困农村基础设施。把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作为首要任务,夯实发展基础。制定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实施计划,加快贫困村农村道路建设。制定饮水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全力推进安全饮水工程。制定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实施计划,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每个贫困村配备1名科技特派员,帮助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到2017年,力争每个有条件的贫困农户至少有1项增收产业项目,贫困村社特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贫困群众步入平稳较快协调发展的良性轨道。
2.干部结对帮扶到户。整合镇机关干部、镇辖各单位工作人员,全镇组建20个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把项目、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稀缺资源送到村到户。确保每一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一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要协助贫困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录入工作,制定并实施贫困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进资源、筹措资金、指导实施并监督管理扶贫项目,组织党员干部、致富能手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户。
3.增收项目到村到户。一是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扶持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个专业合作社带动,促进贫困户增收;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致富能手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收入;鼓励向贫困户注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参股专业合作社,获得保底分红增加收入;积极探索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通过扶持购买就业岗位,实现转移就业脱贫致富。二是加强乡村旅游村创建工作.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促进休闲农业、现代观光农业的发展,积极发展农家乐、农业观光等旅游项目,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4.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对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农村贫困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与相关生态工程相结合,努力实现扶贫和生态两个方面的目标。从2016年起,要优先解决极度贫困户的搬迁安置,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我镇贫困无房户、贫困危房户的搬迁安置。
5.落实危房改造。优先解决贫困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问题。镇规建办要加强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定分期分批危房改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盘活集体闲置资产、购置农户闲置房屋,新建农村廉租房等方式解决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问题。确保到2020年,全面实现农村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6.实施教育培训帮扶。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实施义务教育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免除制度,幼儿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贫困学生资助制度,免除中等职业学枝贫困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费,对贫困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费补贴和奖学金资助,对贫困家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让贫困农户掌握致富技能。
7.加强医疗卫生帮扶。争取政策,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自筹费用实行免交,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农村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五保户”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
8.建立脱贫激励机制。把扶贫开发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结合起来,帮助村组干部及贫困户更新观念、解放思想,改变精神面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
9.动员社会爱心帮扶。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在基础设施改善、致富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对贫困户在重大疾病和残疾人救助、技能培训、就业促迸、捐资助学、饮水安全、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帮扶。
10.把惠农政策送到农户手中。坚持把落实惠农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所有直补资金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11.社会救助到户。对全镇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镇民政办要纳入低保范畴,实行应保尽保;对于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要给予临时救助。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报请区级财政按相关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
12.信贷支持到户。金融机构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免担保、免抵押”贷款。镇政府经调查核实通过贴息、风险补偿、购买保险等措施降低贷款风险,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支持。
13.法律援助到户。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由司法所牵头在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片区或贫困村设立法律援助点,确立援助联络员,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辖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重心下移、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工作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把扶贫对象脱贫增收效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对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责任,落实镇辖各单位“一把手”行业扶贫责任,动员镇辖各单位到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强化帮扶单位和帮扶人员工作责任,不脱贫不脱钩。
(二)配备力量。根据新阶段精准扶贫的工作需要,要成立扶贫信息监测中心,专门承担扶贫信息系统管理、数据审核及业务培训工作,各村要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信息录入及动态管理。贫困户信息核实完善工作由镇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统计、民政、残联等部门配合,具体工作以各驻村工作队协助完成。
(三)严格考核。镇党委政府将以贫困村、贫困户年度稳定脱贫任务为考核依据,建立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制定严格的脱贫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同时,镇督查室将对各村脱贫情况逐户核查,严格考核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年度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依据。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