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16〕179号
为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化统筹城乡发展机制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达州市公安局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社会管理创新、信息化建设“两大载体”,全面核实全镇户籍和实有人口数量、分布,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和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坚实基础,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户籍人口情况。清理核查未采集登记居住从业信息的全镇户籍人口,未采集信息的户籍人口清理率达到两个95%,即流出地查明去向率(知地址、知电话)达95%、流入地对推送信息核查登记率达95%。同步核查重、错、假和死亡、服兵役、境外定居等应销未销户籍信息,做到应销尽销,户籍人口清理核查率达90%。
(二)摸清实有人口从业人员情况。清理采集全镇实有人口从业人员信息,实有人口有效采集登记率达95%。
(三)完善门楼牌编制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门楼牌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年底实现标准地址上墙率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6年4月15日―2016年4月25日)
镇、村、组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设备、经费,全面启动清理登记工作。
(二)集中清理阶段(2016年4月26日―2016年12月21日)
对辖区户籍人口逐人逐户、分年龄段分析研究,逐一核查去向,对漏登漏采的实有人口或未落户人员,及时采集录入公安机关警综平台;对户籍应销未销的人口,及时按规定注销其户籍;对在省内其他地方居住的,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其实际居住地核查采录;对在本地居住的外来流动人口,全覆盖予以采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31日)
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建立完善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更新、交换共享等长效机制,构建部门间信息资源关联共享格局,构筑“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人口管理新模式;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登记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通报;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一标三实”采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职责分工
镇户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掌握进度、落实要求等工作,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任务完成等情况,为镇政府考核提供依据。
石桥派出所:负责全镇户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开展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镇综治办:按照“社区网格基础数据与“一标三实”同步采集”的工作要求,制定本镇网格员参与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实施办法。
镇域各学校:配合做好全镇中、小学开展对在校教师、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居住、从业信息的核查;提供教育相关的基础信息。
镇民政办:做好新增街、路、巷命名和完善楼(门)牌编制工作,年底实现标准地址上墙率达到95%以上;提供死亡火葬人员名单;如实登记、申报在救助机构留宿人员信息。
镇财政所:要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为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登记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为楼(门)牌上墙提供经费保障。
镇社会服务中心:提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以及2012年至今参保关系转入、转出人员的转出地所在的行政区域和接收参保关系单位等相关信息;提供登记的农村劳动力和转移人员的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规建办:督促物业公司、业主参与信息清理登记。
镇卫生院:提供医疗卫生单位等基础信息;开展对医疗卫生单位从业人员信息的核对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如实登记、申报在医疗机构留宿人员个人信息。
镇交管办:督促物流寄递企业落实“三个100%”要求,及时登记上传寄件人、收件人信息,协助查找未采集登记人员信息。
镇文广站:负责宣传《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督促引导群众自主申报个人信息;宣传全镇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各村(社区):作为推进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推进、如期完成。
五、保障措施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主导、社会参与、保障有力、整体推进”的思路,采取五项措施强力推进全镇户籍和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户籍和实有人口信息清理登记,尤其是户籍人口、实有人口数据及分布情况,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全镇“十三五”规划、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健全领导机构、充实工作人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抓落实的领导机制。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户籍和实有人口清理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全体动员,以超常规的决心和力度,全力抓好贯彻落实;要建立社会力量组织动员机制,细化工作方案,科学分配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明确每个时间节点和阶段要求,保证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都有专人组织、专人负责、专人总结,确保按时限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每个阶段的任务。
(三)加强协作,全力保障。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履职尽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牵头单位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工作落实;相关单位自觉参与,主动协作配合,实行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落实人、财、物、技术等保障。要加强联席会商,及时沟通,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四)加强宣传,注重引导。通过向社会发出公告,广泛告知基层组织、群众主动申报未上户人员信息和举报户口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宣传贯彻力度,督促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留宿场所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及时申报信息,对拒不申报信息的单位、个人要依法予以处罚,及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结合居住证制度实施和“一标三实”信息采集,通过各种途径渠道,深入宣传未采集登记信息将无法办理居住证、出具居住证明等相关事宜,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大力引导群众自主申报登记个人信息;充分依托基层党政组织,发动村居委会干部、小区物管、单位内保组织、网格员等共同开展宣传。
(五)加强督导,考核问责。政府户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开展协调、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村(社区)工作情况,强化户工作监督。各村(社区)、部门要将清理登记工作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强化督导考核。政府把清理登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社区)的年度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