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府发〔2016〕311号
各村(社区)委会,镇相关部门:
针对当前全镇农房建设在设计、施工和管理等环节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吸取宣汉县黄金镇9.19房屋垮塌事故教训,根据区住建设会议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农房建设和既有房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排查,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监管措施,现将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和既有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于后,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摸清问题,增强紧迫感
当前农村住房建设主要存在:一是设计、施工不合规范要求,二是砖混结构未按规范设置构造柱、图梁等抗震构造措施,三是墙体稳定性差,在强力作用下极易发生失稳和剪切破坏,四是农村建房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质量检测、施工资质、建筑工从业资格、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竣工验收等问题,农村住房建设管理面临无法可依,监管缺失的窘境,农村住房建设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二、强化领导,增强责任感
为了做好此次全镇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加强农村建筑工匠进行专业系统培训、实施对农村建筑施工队伍的有效管理。镇政府决定成立镇农房建设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军,副组长:张成忠、包月毅,成员:刘财、李学、李世兵、聂墉、王绍勇。办公室主任:刘财
镇既有房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军,副组长:张成忠、包月毅,成员:刘财、李学、李世兵、聂墉、王绍勇。办公室主任:刘财
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把责任落实到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镇政府将把农房建设质量监管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三、落实工作,增强使命感
1、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一是各村社区召开专题会议,宣传房屋质量动态监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镇政府将制作宣传单或告示,建立健全共同监管网络系统。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宣传教育与引导,把与广大农民群众有密切联系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位,比如农房建设条件要求、手续办理、施工安全责任监管等宣传进家入户。
2、从严持久抓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农房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农房建设手续办理程序要求:严格按照区政府5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要求,继续坚持本人申请,组内群众会议评议,村委会证明,国土所调查预审,规建办执行好规划许可等关键关口把关负责的办法。二是建设监管方面按照规划区外:注重项目选址,设计图,手续办理,施工队伍,质量监管以村干部为主体,一户一台帐。规划区内:只限原址改建,质量监管以规建办为主体,注重查验手续办理,设计图、施工队伍和建设过程中的每天日常监管,一工地一台帐。
3、集中时间、人力对场镇既有房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归档立卷,落实监管措施。在9月24日至10月7日,镇规建办牵头组织村社区干部对辖区内的农房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建好档案资料,达到D级危房的,明确拆除重建或搬迁重建。C级危房的,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维修加固后才能允许入住。一时不能拆除或维修的,要树警示标识牌,落实监管责任人。
对于场镇2010年以来的“两违”房子,镇政府成立排查组进行专项排查,组长:刘财,成员:吴俊杰,李学,任茂林,李世兵、黎家平和各社区的主任。按照一工地一档案的方式,主要落实:建设时间、面积、责任主体、手续办理、结构类型、质检报告、竣工验收、隐患情况、整治情况、安全告示、动态监管等。
对于在建工地,凡因手续不全、施工要件不齐、责任主体不明、安全监管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停工。等办齐手续,责任明确,隐患消除,经镇监管领导小组验收后,才准许复工。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报告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与施工质量加强监督检查。改变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状况,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检查、惩罚、处理的措施,以杜绝偷工减料和其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