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关于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预案
来源:南岳镇
发布日期:201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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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发〔2016〕22号

各村(社区)委会、镇级有关单位: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情,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各村委(居委)会、镇级有关部门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疫情应对能力,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一、健全组织

1、组长:邓泽章(南岳镇镇长)

副组长:杜斌(南岳镇副镇长)

成员:万礼斌,郑良均,王兴玲,王维,庞韬

负责对突发疫情的分析、人员安排、疫点疫区的划定。

2、后勤保障组:

组长:财政所所长

成员:镇级有关部门

负责防疫物资的调配、发放。

3、疫情排查组:

组长:镇兽医站站长

成员:兽医站人员及村委(居委)会成员

负责对突发疫情的认定、周边易感动物的排查,及扑杀动物重量、价格初步计算。

4、扑杀组:

组长:兽医站人员及村委(居委)会成员

成员:兽医站人员及村委(居委)会成员

负责对突发动物的扑杀、养殖业主的解释

5、消毒灭源组:

组长:兽医站人员及村委(居委)会成员

成员:兽医站人员及村委(居委)会成员

负责疫点、疫区的消毒和易感动物的紧急免疫接种。

二、行动要求

遇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立即启动该预案,疫情排查组在接到报警后30分钟后赶到现场;一旦确认后其它各小组各就各位,听从指挥长调遣。

三、封锁

疫情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发布封锁令。跨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时,由共同上一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

四、解除封锁

要求疫点内最后一头病畜死亡或扑杀后,必须经过14天以上连续监测,未发现新的病例。对疫区、受威胁区内所有易感动物按要求进行紧急免疫,且疫情监测为阴性,对疫点完成终末消毒。由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向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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