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石桥镇
发布日期:201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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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委发〔2016〕151号

各党支部:

近日,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和区委组织部相继下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项检查重点内容

(一)党组织担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各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落实“三会一课”纪实报告、双重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红军精神放光彩?先锋榜样亮光彩?我为党旗添光彩”主题实践活动、定期党性分析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是否实施党员温暖行动、党员纯洁计划、党员示范行动等措施;是否按要求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完善党建工作问责制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是否抓好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和风气等。

(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情况。重点看支部书记是否用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研究谋划党建工作,做到重大政策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本单位党建工作汇报;是否敢于动真碰硬,针对性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否盯住重大部署一抓到底,推动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重点看是否在落实党建工作重大部署中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是否带头讲党课,带头学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带头争做优秀党员;是否把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生态保护、开放合作、民生改善、脱贫攻坚、社会治理、党的建设等纳入村(居)两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镇级单位领导政府考评内容;是否在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工作。

(四)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问题清单整改情况。重点看2015年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所查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区委党建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和《2016年全区组织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二、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严格自查自纠。各支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镇党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要对照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梳理有关通知文件、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工作资料,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各支部在8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交于党建办公室。

(二)斗硬督促检查。镇党委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于10月底前完成对所属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的复查工作,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三)迎接区委组织部的专项检查。根据区委组织部将对各地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为2016年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各党支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抓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完成时限。对工作不够重视、推动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党组织,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专项整改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纳入2016年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向镇党委作出专项报告。

四、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

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完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要建立管党治党重大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报告、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要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突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问责追责,对管党治党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党的建设缺失的要及时约谈,对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推动形成党委抓、支部抓、书记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201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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