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发〔2016〕55号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挂环境保护所牌子的通知》(达川编委〔2016〕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环境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温爱民
副组长:王 姣
成员:秦建成 黄晋 军庞韬 康远国 郑元娟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所,王姣兼任所长,黄晋军、郑元娟为工作人员。环境保护所具体负责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开展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发现、上报工作,配合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参与并协助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