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关于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南岳镇
发布日期: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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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委发〔2016〕43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综治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平安建设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广泛发动群众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高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镇党委决定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群防群治队伍,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群防群治队伍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李义贞、邓泽章

副组长:徐东梅

成员:夏秉义、陈远会、杜斌、陈登睿

二、组建群防群治工作队

(一)成立南岳镇治安巡防大队

队长由镇分管综治的副书记徐东梅担任,成员由南岳镇机关干部、社区干部、镇级各综治单位干部等人员组成。重点巡防区域:场镇内所有街道、重点单位、重要场所、毛家河至旱田坝主公路沿线、各村村级公路沿线等区域。

(二)各村(社区)建立综治工作站

成立17个综治工作站,站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担任,在配好工作人员的同时,组建好治安巡罗队,每个村按不少于10人的标准配备。重点巡防区域:居民集中居住区、村级公路沿线、村级道路与主干道与其他区域主干道交界的地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域等等。

(三)成立群众义务巡防队

队长由各村民小组小组长担任,成员由各村民小组负责组织,人员不少于3人。重点巡防区域:住户区、院坝、组级公路沿线等等

(四)成立平安志愿者巡防队

队长由南岳镇街道社区支部书记胡顺平担任,引导热心公益、有一定法律知识、身体健康的群众参与。在道路交通、消防、森林防火、守楼护院、应急救援等各行业、领域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巡防工作。

三、巡防工作要求

(一)统一巡防标识和装备。纳入社会治安群防群治队伍的巡防队员,左手臂统一配带印有“义务治安巡防”的红袖标,手持塑胶警棍和电筒等。

(二)统一巡时间。各支群防群治队伍按照规定的巡防时间、巡防路线、巡防区域、巡防重点和巡防要求,集中开展巡防工作。从现在起至10月31日期间,晚9点至12点钟;在11月1日至次年3月16日期间,晚8点至11点钟,重点做好重大节庆、敏感时间段、镇域内治安事件高发时间段的夜间巡防工作

四、巡防人员职责。一是开展治安巡逻工作,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抓获、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二是收集、提供社会治安信息和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做好重点人员的管事与服务。三是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矛盾纠纷的化解。四是协助政府和公务机关处置突发事件,疏导群众,维护治安秩序。五是协助群众现场报警并及时报告,及时求助受伤、患病、遇险的群众。交是及时上报巡逻中发现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并保护好现场。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镇综治办制定好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统一制作袖标、购买塑胶警棍等设备,加强对巡防人员培训等工作。各村(社区)务必在8月21日前成立群防群治队伍,建好巡防人员花名册,确定好巡防区域、巡防时间段、巡防重点等相关事宜。

(二)经费保障。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切实解决群防群治工作经费,镇治安巡防大队的补助由政府负责,各村治安巡逻队的补助由各村公共服务运行经费解决。

(三)工作保障。各村(社区)、单位要把巡防工作作为综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党委将组织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单位巡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评估,对工作认真负责,治安巡防效果交好的村进行通报表杨,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要采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和年度绩效奖。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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