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委发[2016]102
各村党支部:
现将《全乡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委员会
2016年10月8日
全乡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川纪发[2016]27号)精神,为认真落实《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严肃查处全乡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区委、区纪委及乡党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省委书记王东明对脱贫攻坚“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度介入”的指示,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集中两个月左右时间,在全乡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问题线索处置。一是各村在2016年9月14日前,要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项目落]实、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脱贫攻坚领域方面的违纪问题线索排查,并形成台账上报。二是在专项行动期间,各乡村收集掌握的问题线索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乡纪委移送。三是乡、村两级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等,为群反映问题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途径。同时,乡纪委要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单独登记、专项受理、台账管理、集中处置,严格做到“无积压”、“零暂存”。
(二)强化违纪案件查处。乡纪委要对此项工作立即着手研究部署,成立班子,落实专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于9月10日前上报相关资料。一是严肃查处七个方面的问题:骗取套取困难群众补助资金或物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存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或物资;滥用职权、“雁过拔毛”、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支付和发放扶贫资金;不正确履职、资金拨付不及时、不足额、不到位、滞留延压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建设滞后,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及村务公开等相关规定;涉及扶贫领域的其他违纪问题。二是要把查处脱贫攻坚领域问题作为当前主要工作任务和纪律审查重点,安排精干力量开展专项查处行动。三是乡纪委将集中筛选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查处。
(三)加大典型通报曝光。乡党委要定期对脱贫攻坚领域已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工作推进滞缓受到问责追究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实践,各村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扶贫领域整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脱贫攻坚领域项目资金多,涉及面广,要建立扶贫移民、信访、财政、民政、农技、畜牧、林业、水务、国土、规建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从扶贫资金使用入手,从纪律审查入手,拓宽问题线索来源信息渠道,通过群众投诉举报、检查督查和纪律审查等途径全面收集问题线索。
(三)加强巡查督导。乡党委将不定期对各村开展巡查督导,重点对“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五个一”帮扶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运行和干部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巡查督导。在巡查中就问题线索不发现及隐瞒不报、虚报漏报等顶风违纪行为,乡纪委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附件:全乡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全乡集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林君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周云建乡党委副书记
田仁珍乡纪委书记
成员:潘建乡纪委委员、监察室主任
杨文平乡纪委委员
王景强乡党建办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