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翠办发〔2016〕69号
各社区、有关部门:
为确保演唱城、酒吧、学校、大型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和达川区人民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翠屏街道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1日至30日。
二、组织领导
组长:朱静
副组长:廖清、李小曲
成员单位:安监所、文化站、教育督学室、南外派出所、金华派出所、仙鹤路派出所和各社区。
三、检查对象
辖区所有娱乐场所、学校、大型购物中心。
四、检查方式
1、查阅相关资料。
2、现场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内容。
1、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共场所消防生产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书。
2、场地设置及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
3、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是否规范。
4、是否制定事故救援预案,是否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是否到位。
5、每季度是否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6、各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规范。
7、安全管理台账是否规范。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26日